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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dmin 2014-11-21 20:11
而法兰西的一大荣耀之处,在于它从未试图通过强迫手段而赢得语言上的统一。[16]那些没有相同态度与相同思想的人们,也能通过不同的语言而热爱相同的事物吗?我现在只谈谈那些依据人种学来制定国际政策的有害之处;这些有害之处在人们依据比较语言学成果来制定政策时也屡见不鲜。让我们对这些复杂的研究畅所欲言吧;让我们不要掺进那些破坏这种宁静的东西。语言的重要性在于它往往被视作是种族(race)的标志。没有什么比这更荒唐的了!如今只说德语的普鲁士人在几个世纪之前说斯拉夫语;威尔士人说的是英语;高卢人和西班牙人讲的是阿尔巴隆加 (Alba Longa)的原始方言;埃及人说阿拉伯语;人们能举出数不清的其他事例。就算你要追根溯源,语言的相似性也并不意味着种族(race)的相似性。想想诸如原始雅利安或原始闪米特部落吧:在那里,奴隶们跟他们的主人说相同的语言,但是奴隶却经常足以成为与其主人相异的种族(race)。我得重提一下,印欧、闪米特或者其他语言中的这种通过比较语言学的评判而做出的分类,与人类学所确立的分类并不一致。语言是历时性结构,它只告诉我们很少关于说这些话的人的血缘情况,而且,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在它成为一种决定操何种语言的家族的生死命运的事物的关口,就去束缚人类的自由。
    这种对语言的解释,就像对种族(race)的过分痴迷一样,潜藏着危险与缺陷。将一个特定文化中人们的语言差异夸大为“民族化”(national)的差异;人们不仅限制了自身,人们还被自身所困。如果说,一个人之所以离开他在人生广阔空间中所呼吸的令人心旷神怡的气息,正是为了在与本国同胞密会时将自己紧紧包裹起来的话,那么,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败坏人心了,也没有什么能比这种行为对文明的干扰更大的了。让我们不要抛弃这一基本原则,即,在他局限于说某种语言之前,在他是某个种族(race)的成员之前,在他属于某种文化之前,人还是一种理性与道德的生物。在法国、德国以及意大利文化之前,还存在着一个整体性的人类文化。想想那些文艺复兴时期的伟人们,他们既不是法国人,也不是意大利人,更不是德国人。通过他们对古代的探究,使我们重新认识了人类精神的真正秘密,并得以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
    宗教同样无法为近代的“民族性”(nationality)奠定足够的根基。从根源上看,宗教必须与社会集团共存,这些社会集团是家族的延伸。宗教与仪式是家族的仪式。雅典的宗教是对雅典自身、对其神话创建者及法律与习俗的膜拜;它并不包含宗教教义。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说,这种宗教是一种国家宗教。假如哪个人拒绝服膺这种宗教,他就不是一个雅典人。从根本上看,这种宗教是对卫城(Acropolis)化身的膜拜。对阿革劳罗斯 (Aglauros)圣餐桌的宣誓就是对祖国的宣誓。对我们诸位来说,这种宗教,或者说,对旗帜的膜拜,也表现在大量的(军事)行动当中。拒绝参与这种膜拜,就跟我们现代社会中的拒绝服兵役一样,这将表明他不是雅典人。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种膜拜对于那些并不来自于雅典的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人们也并不想接受这些外来者,并使这些人接受雅典的这种宗教信仰。雅典的奴隶也无法做到这一点。这种情况也常常出现在很多中世纪的小共和国当中。假如某人没有向圣马可宣誓,他就不被看成是一个合格的威尼斯人;要是一个人没有将圣安德鲁视作最杰出的圣徒,他就不是一个好的阿玛尔菲人。在这些小型社会中,后来被我们视作迫害或暴行的东西,在当时是合法的,并且往往与我们恭祝家族祖先诞辰或新年祝福的习俗同样重要。
    斯巴达和雅典的情况,在亚历山大征服后出现的王国中不再出现,在罗马帝国中则更为少见。安提阿以比凡尼 (Antiochus Epiphanes)所放纵的迫害是为了使东部对天界之主宙斯加以膜拜,而罗马帝国为维持一种假想的国家宗教而大加迫害的做法是错误的、有罪的和荒谬的。在我们这个时代,大家早已明白了这些情况。广大民众不再相信会存在一个完美无缺的统一习俗。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去信仰并实践他所能做的和所期望的东西。这里不再会有一种国教;一个人可以是法国人、英国人或德国人,也可以是天主教徒、新教徒或者东正教徒,或者索性完全不信教。宗教成为一种个人事务;它所关注的是每个人的意识。“民族”(nation)分化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情况将不复存在。在五十二年前比利时独立建国[17]的过程中,宗教扮演了重要角色,在双方的内部裁决保持了(先前)所有的重要性;但现在,宗教几乎完全弱化为一种用以确定民族边界的要素。
    利益共同体毫无疑问是人们之间一种强有力的联系纽带。然而,利益就足以形成一个“民族”(nation)吗?我不敢苟同。利益共同体会形成贸易协定,但是“民族性”(nationality)有它情感性的一面;它心身一体。关税同盟(Zollverein)[18]不是祖国。
    地理,或者我们所知的自然边界,无疑在“民族”(nation)分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地理是历史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河流哺育了种族(race),而后者又反过来限制了种族的发展。但是,人们是否能像一些政党所称的那样,先将一个“民族”(nation)的边界在地图上标定出来,而这个“民族”(nation)有权决定是否有必要划定专门轮廓,说这座山、那条河都是其中的一部分,这依据的又是哪门子优先权呢?就我所知,没有比这更为随意、更为武断的教条了,因为它允许一个人将任何一种暴力手段用作合法工具。首先,我们是否要将山脉与河流视作是型塑这些所谓自然边界的东西呢?对山脉加以划分,这无可争议,但是河流更趋向于联合统一。此外,并非所有的山脉都能用来划分国家。什么可以加以划分,而什么不能划分?可以说,从比亚里茨到托尔尼奥,没有一个河湾较之其他任何地点更适合作为边界标记。历史已经做出了裁决,卢瓦尔河、塞纳河、默兹河、易北河或者奥德河能够像莱茵河那样自然而然地成为一段自然边界,就像这种划分所带来的对诸多基本权利里破坏一样,这些都是由人们的意愿所决定的。人们会说,这些都有战略上的考虑,但是,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很明显,一些妥协是必须的,但这些妥协不能过分。除此之外,人人都会寻求军事优势,而且人们也不会放弃战争。不,除了种族(race)之外,要塑造一个“民族”(nation)的话,是不需要更多的土地的。土地提供了根基、争斗与劳作的场地;人类则奉献了心灵。在塑造被称为“民族”(a people)这种神圣之物的过程中,人的因素无处不在。没有什么(纯粹)物质能够代替它。“民族”(nation)是一种精神原则,是历史深刻复杂状况的表现;它是一个精神家族,而不是一个由地形所决定的集团。我们现在发现,究竟什么东西才是创造这种精神原则所不可或缺的,这就是:种族(race)、语言、物质利益、宗教关系、地理以及军事需要。还需要什么呢?我将概括地加以回答。诸位,我不会耽误你们太多时间。
三、
    一个“民族”(nation)是一个灵魂,一种精神原则。事实上,正是合二为一的两件事情型塑了这种灵魂或精神原则。一个在过去,一个在现在。一个是所拥有的丰富记忆遗产;另一个是当代出现的要生活在一起的共同意愿,这是一种保持人们以一种整体性方式塑造的文化遗产的意愿。普通民众或上层名流都没有故意表演。“民族”(nation)就像个体一样,是对奋斗、牺牲、以及奉献的漫漫辉煌岁月的累积。在所有的宗教膜拜中,对祖先的膜拜是最具合法性的,因为是祖先孕育了我们。一段英雄般的过去、伟人、荣耀(我因之理解了真正的荣耀),这是人们型塑“民族”(nation)意识所要建基的社会资本。为了获得过去的共同荣耀以及现在的共同意识,为了共同呈现伟大事业,为了展现更多的东西,这些都构成了一个民族(a people)的本质条件。人们的爱与为了他所赞同的东西而做出的牺牲紧密相连,也与他所遭受的病痛相关联。人们所喜欢的正是他曾亲手建造但现今已毁掉了的房子。斯巴达之歌——“我们是你们过去时的样子;我们将成为你们现在的模样”——简单地看,这是每个祖国的简明圣歌(国歌)。
    较之与战略意识相契合的关隘与边塞,更有价值的是人们所共同拥有的事实:共同去体验漫漫往昔、荣耀遗产、苦难悲伤,同时,也去分享同甘共苦的经历,并一起展望美好未来。这些是在不同种族(race)和语言中都能理解的事情。我现在只谈“共同的苦难”,确实,从意义上来说,共同体的苦难要高于乐趣。在“民族的”(national)记忆所关注的地方,失败要比胜利更有价值,在这里,人们进一步肩负起责任,并期待着共同奋斗。
   “民族”(nation)因此也具有了一种大范围的稳定性,这是由牺牲的感觉所带来的,这种牺牲的感觉产生于过去,但人们也试图在未来重新加以塑造。它预设了一个过去;它是一种总结,而如今,则通过一种明确的事实展现出来,也就是说,精确地表现试图延续一种共同的生活。如果你对隐喻有所了解的话,“民族”(nation)的存在就是一种逐日进行的公民投票,就像个人的存在是一种对生活的反复肯定一样。就我所知,“民族”(nation)较之神权,更少形而上学化,而与所谓的历史权力相比,也更少血腥气息。至于我为你们诸位所勾勒出的观念来说,“民族”(nation)并不比一位国王对他臣民所说的“你们属于我,我拥有你们”具有更多的权利。对于各省而言,我所关注的是当地居民;假如某人有参与当地事务的权利,他就是这个地方的居民。一个“民族”(nation)从未真正有兴趣去吞并或控制一个持抗拒意愿的国家。总而言之,“民族”(nation)的意愿就是它唯一的合法性标准,各种标准终将汇融为这种意愿。
    我们已经对政治作了形而上学以及理论化的抽绎。对于那些有期望与需求的人们来说,还会留下什么问题呢?你们或许会对我说,在长时期的分隔之后,“民族”(nation)的分裂将会成为一种体系性的结果,即,这些被旧制度所控制的地方将会经常受到那些独裁意愿的摆布。很明显,在这些情况下,没有什么原则必须持之久远。实际上,这一所谓的秩序,只有在当整体处于一种共有的潮流中时方才适用。人类的意愿发生了变化,但意愿底下的什么又没有发生变化呢?“民族”(nation)并不是永恒的东西。它们有其起始,也有其终结。欧洲联邦的意愿很可能会取代它们,但这并不是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纪的法则。如今,“民族”(nation)的存在是一件好事情,甚至是一种必需。它们的存在是自由的保证,而如果有朝一日,世界只存在一种法则和一位主人时,这种自由就会不复存在。
    尽管“民族”(nation)为数众多,而且也经常相互对立,但它们还是参与了文明的共同工程;每个“民族”(nation)都是人类伟大音乐会中的一段乐章,毕竟,这是我们所能获得的最理想化的现实情景。若孤立地看,“民族”则各有其弱点。我经常提醒自己,“民族”(nation)为有着这样那样缺陷的个人带来了优秀的品质,那些自负的人,那些小心眼、自私且脾气暴躁的人以及那些睚眦必报的人,都将会成为最具包容之心的人。所有这些纷扰细节将会在所有情况下消失得一干二净。可怜的人类,你们如何才能经历磨难!多少考验在等着你们!明智之精神将会引导你们,保护你们免受路上遍布的无尽危险!
    先生们,让我作个总结。人们既不是其种族(race)也不是其语言的奴隶,更不是其宗教的奴隶,同样不是为山川河流所困的奴隶。人们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聚合,他们思想健康、内心温暖,他们形塑了我们称之为“民族”(nation)的道德意识类型。只要这种道德意识能够因共同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所作的牺牲而得到强化,它就是合法的,就有权生存下去。假如人们对自己国家边地的情况日渐困惑,就要问问这一争端地区的民众。他们无疑有资格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我的这种建议将会给政治带来友善的面孔,这些终生都在欺骗自己和别人的“绝对正确”的人们,就算从他们所谓的优先权来看,也是有愧于我们平常所关注的东西的。“以主的名义,问那些人吧!多么天真!这是那些声称要用孩童般的简单方式取代外交和战争的那些愚蠢的法国佬的一个绝好例子”。等一下,先生们;让那至高无上的统治结束吧,让我们保持耐心,经受住强权的蔑视。也许,在一番毫无成果的摸索之后,人们将会回复到我们曾有过的最为谦逊的经验性解决方式上来。在未来,人们要确保正确的最好方式就是:在特定时期中知道如何在潮流之外找到自我。

[1] 这是作者于1882年3月11日在法国巴黎索邦大学所作的演讲,根据英文版(translated by Martin Thom, in Homi K. Bhabha (ed.), Nation and Narration (London: Routledge, 1990), pp. 8-22)译出,并参考了德文版(Was ist eine Nation? : Rede am 11. M爀稀 1882 an der Sorbonne. Von Ernest Renan. Mit einem Essay von Walter Euchner. Hamburg : Europ. Verl.-Anst., 1996)与法文版(“Qu’est-ce qu’une nation?” Oeuvres Complètes, Paris, 1947-61, vol. I, pp. 887-907)及早期的一个英文译本(A. Zimmern (ed.), Modern Political Doctrines, London, 1939, pp.186-205)。该演讲的中文初译稿发表于《知识分子论丛》第10辑(第137-152页),在收入本《通讯》时,作了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特此说明。本文注释均为译者所加。
[2]  厄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 1823-1892),法国著名作家、宗教史家和思想家。他的这篇关于民族的演讲是“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的一篇经典文献,与费希特、赫尔德等德国作家所提出的“族类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针锋相对,在民族主义发展史上具有深远影响。
[3]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江苏苏州人,主要关注边疆史、民族理论、中西交流史诸问题。
[4]  琐罗亚斯德教(英文:Zoroastrianism,波斯文:ㄆㄆ),是基督教诞生之前中东西亚最具影响力的宗教,是古代波斯帝国的国教。曾被伊斯兰教徒贬称为“拜火教”,在中国称为“祆教”或“琐罗亚斯德教”。
[5]  泰尔(Tyre)是古代腓尼基人的城市,现为黎巴嫩第四大城市,也是该国主要的港口之一。
[6]  亦称为“罗马和平”(Roman peace),通常指奥古斯丁建立罗马帝国之后的自公元前27年至公元后180年的近200年的繁荣稳定时期。
[7]  10-13世纪的一种古法语英雄史诗,尤以《罗兰之歌》为代表。
[8]  圣·格列高利(约538-594),法兰克历史学家,中世纪前期基督教主教。
[9]  雨果·卡佩(Hugues Capet,约938-996),巴黎伯爵。956年继承其父为法兰克公爵。 987年被贵族正式选举成为西法兰克国王,建立法国历史上的卡佩王朝,但王权仍然衰微,贵族依旧各自为政。
[10]  圣伊什特万王冠是匈牙利国王的王冠。自13世纪以后,匈牙利的国王都会戴上这顶皇冠。
[11]   希腊中北部海港城市。
[12]  现为土耳其西部港市伊兹密尔。
[13]  也称“圣巴托罗缪之夜”。法国胡格诺战争期间发生的大屠杀事件。
[14]  意大利中西部一个地区。
[15] 现为英国海外属地,位于英吉利海峡靠近法国海岸线的海峡群岛之中。
[16] 原文如此。
[17] 宗教是比利时与荷兰分治的一个重要原因。荷兰主要信基督教新教,1830年荷兰南部天主教地区争取独立后,便形成了现在的比利时。
[18] 全称为“德意志关税同盟”(Deutscher Zollverein),是1834年以普鲁士为首的38个德意志邦联的邦国为扫除相互之间的贸易障碍而结成的同盟。德意志关税同盟把德国境内大部分邦国结成了一个紧密的贸易和经济区域,是德国走向统一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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