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若愚难能可贵,但要谨防弄巧成拙,把“大智若愚”变成“大智若娱”。如果生活中遇到“大智若娱”的事情,娱乐一下到无妨;如果是严肃的法律裁决,就要倍加警惕了。 闹得沸沸扬扬的方是民、崔永元互诉名誉侵权案,6月25日上午在海淀区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双方均有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各自删除侵权微博、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首页(连续二十四小时)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诉讼合理支出。(《北京晨报》6月25日报道) 方舟子和崔永元的网络论战,本具有公益性质。转基因食品到底有无危害,通过争论给公众科普。最终,双方及其各自粉丝站队,双方论战变成骂战。上不了台面的脏话,污染了公众的视线,也降低了网络论坛的品位。净化论争的语言暴力,双方寻求法律途径裁决,应该得到赞许。 法院判决此案,采用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双方所受的惩罚相当,很难看出谁胜谁负。这样的裁决,有人称赞断案的法官有大智慧,也有人遗憾。 法律的作用是惩戒。有效的法律,必须体现出其威严。法律的威严,在于让违法者付出有痛感的代价,进而达到被教育的目的。名誉侵权,必有首先的施害者,必有最大的受害者。方是民和崔永元的互诉名誉侵权案,这个案子不适合一并判决,而应分开判决。对于惩罚,赢达到真正教育双方,禁止双方以后在网络论坛发言不得用诽谤性言论;惩罚的标准,应实事求是,不宜葫芦僧断葫芦案,和稀泥打发原告和被告回家了事。 法官各打五十大板,这样的判决得到“高明”的赞誉不难,难的是给出令人信服的判决解释。法官的任务不在于介绍法律条文,而在于依据个人对法律具体条文的理解,对案件进行法律解释,讲出自己判决的理由。法官的智慧,在于依法告诉原告和被告以及公众,自己对案件的独特理解。对半开的判决,究竟能给当事双方带来什么警示,能给公众提供多少值得借鉴的东西,显然还是个问题。 在一个娱乐化的时代,法官的审判很难不受影响。对于法官来说,意识到判决娱乐化的危害,意识到这样的娱乐化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就会自觉抵制这种倾向了。把方是民和崔永元各打五十大板,想必他们也未必服气,公众也不服气,这样的判决除了展示法官的“中庸”水平,我没看出更多的实际意义。造成这种状况,是不是该追问判决太具娱乐化色彩的缘故。 网络舆论对这个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决,也不全是肯定:“一篇不像判决书的判决书。更象道德法庭的裁判。”“法官像是外星刚回来,不知道老方被销号啦?”所以,我倒希望原被告中有不服判决继续诉讼的,希望通过有区别的惩戒,对净化网络语言有所促进。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5/0625/01/ASTUUO3O000112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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