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不法,有时虽然泾渭分明,不法的行为却可能被娱乐化。在“不法”没有上限和下限的时代,法律的袋子若只针对民众却,很少针对政府,就难保不法之事的行为主体,主要靠行政部门人员“领衔主演”了。 安徽阜阳一处拆迁现场,拆迁户哭诉:我们这些老百姓容易吗?你政府拆我的房子,你必须拿你们的拆迁手续给我们看看。拆迁干部笑着说:其他别讲了,你起诉就行了。(中国广播网6月16日报道) 强拆是典型的违法行为。这样的常识,时至今日还需要“普法”,其悲剧色彩几何,想必每个人都清楚。被强拆的房屋主人哭泣,强拆的干部满脸喜悦,鼓励哭泣的房主去告状。这样的“自信”,不知是法律赋予的,还是公权力赋予的。有这样的“自信”,我们的法治想不蒙羞都难。 强拆干部的笑言,是不法行为“大捷”后的“宣言书”。这样的“宣言”,显示了法治的局部失灵。法治局部失灵,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蒙羞,祠内法治之耻。法和不法的较量,不是违法者和受害者直接的单独较量,而是司法帮助受害者共同和不法者决斗。当下的强拆,很少是居民之间的私人纷争,而是居民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纷争。不论政府拆迁的理由多少冠冕堂皇,不能和被拆迁者之间达成协商,强拆就是对民权赤裸裸地剥夺。这个时候,单靠被拆迁者个人的反抗,难以阻挡不法部门的行为。公检法司机关的缺席,是法治的缺席。这样的缺席,无异于助长了权力部分的不法行为。 强拆干部的笑言,不是他一个人的喜悦和“自信”,而是他的背后有强大力量支撑的结果。这样的支撑力量越多,我们的法治就越是蒙羞。在这个拆迁现场的视频中,还有当地公安民警拿着录像机拍摄现场的镜头。这个不起眼的“配角”,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换句话说,当地的公检法司并未真的“缺席”,而是受邀甚至奉命出席了。所不同的是,这些部门的执法人员并没有恪守法治社会所必须的独立、公正的原则,也就无法站在正义的一方,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甚至惩罚。看样子,当地警方是在协助地方政府的强拆。如此默契地配合,让法律的天平倾向公权力一方,民权的砝码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哭喊干部笑言,就不难理解了。 强拆干部的笑言,也是对法治的嘲笑和挑衅。在这位干部和他的同行眼里,也许法治社会建设就是个美丽的画饼,离开这个画饼,衬托不出自己的高明;这个画饼若真的遇到马良的神笔,活脱脱跳出来发挥作用,想必整天喊着法治建设的群体,可能要成为当代的叶公,他们好“法”却畏惧“法”,最终只能做个依法行政的动作,需要的时候表演一下罢了。法治变成任人摆布的皮影戏,这样的羞耻,何时是个尽头呢? 依法行政,依法保护民权,但愿不是一个难以入眠的“中国梦”。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5/0616/21/AS8TT6KC000112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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