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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淑敏母子不满冒名刊登专访再告《知音》杂志

2010-11-2 11:2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28| 评论: 2|原作者: 王秋实|来自: 京华时报

摘要: 09年4月,《知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以毕淑敏的名义发表了一篇描写她和儿子之间故事的文章,被毕淑敏起诉到法院。去年,法院判处《知音》赔偿毕淑敏10万余元。今年年初,毕淑敏的儿子因相同文章再次起诉《知音》杂 ...
  未经女作家毕淑敏允许,《知音》杂志以她的名义发表了一篇描写她和儿子之间故事的文章,被毕淑敏起诉到法院。去年,法院就此判决《知音》杂志赔偿毕淑敏10万余元。今年年初,因同一篇文章,毕淑敏的儿子再告《知音》杂志,并索赔10万。昨天,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这篇引发毕淑敏母子两起诉讼的文章,刊登在2009年4月上半月版的《知音》,名为《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这篇署名为毕淑敏的文章,还随文刊发了她与儿子的合影作为插图。

毕淑敏称,该文并不是自己写的,文中有多处失实描述,以她的口吻负面评价其儿子,严重影响了她与家人的正常生活。据此,她要求该杂志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40.1万元。

去年11月,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文确实不是毕淑敏撰写,《知音》杂志虽自称刊发前与毕淑敏沟通过,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使用毕淑敏的姓名和照片。最终,认定杂志社已构成侵权,海淀法院判决其赔偿毕淑敏10万元。宣判后,这笔赔偿已经支付。

今年2月,毕淑敏的儿子芦淼再次起诉称,这篇文章也侵犯了他的各项合法权益,文中存在大量歪曲事实和杜撰的情节描述,且未经许可擅自披露了他的单位等个人信息,给他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鉴于在心理上也受到了伤害,他向《知音》杂志再次索赔10万元。

“这是利用诉讼技巧恶意诉讼。”昨天,《知音》杂志的代理人认为,毕淑敏和儿子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两者是母子关系,纠纷也是因同一篇文章而起。在去年毕淑敏胜诉的那起官司中,法院已经衡量了文章内容涉及母子两人的因素,判决的金额也已经涵盖了对母子二人的赔偿。毕淑敏的儿子不应就同一事件再次提起索赔。

此外,该代理人还称,涉案文章的内容多来源于毕淑敏和儿子发表的其他文章,细节上的细微出入不影响文章整体的褒扬性基调,对毕淑敏母子俩并不会造成负面评价。

昨天,由于意见差别较大,双方未当庭达成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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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admin 2010-11-2 11:22
网易北京手机网友 ip:61.135.*.* [手机上163.com看贴回贴] 2010-11-02 11:11:37 发表
知音——凤姐指定人文社会科学类读本!
顶[0]回复收藏复制转发到微博
引用 admin 2010-11-2 11:22
网易山东青岛网友 ip:119.165.*.* 2010-11-02 03:25:52 发表
知音,就像更年期妇女一样无聊和三八
顶[150]回复收藏复制转发到微博
网易江苏淮安网友 [毛脸鸡蛋]: [加关注] 2010-11-02 07:52:23 发表
《知音》是个好杂志,我每期都看,因为我想象凤姐那样高雅、那样博览群书。
顶[108]回复收藏复制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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