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难的是对现有体制模式的变革。这个模式最核心的部分,当属领导选拔制度的变革了。 6月2日,中办下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新方向:除了传统的组织选拔模式、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模式之外,还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新京报》6月3日报道)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引入委托猎头公司代为选拔,是最大的亮点。这样的改革,即便只是字面意义上的变化,总比原地不动强多了。正如网友所言:“至少比组织部任人唯亲好太多了。” 纵观这个《规定》,猎头公司选拔只在可选择方式的末尾。主要的选拔方式,应该还是传统的。换句话说。猎头公司代为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即便付出实践,也未必具有可操作性。谁来委托,是上级部门还是事业单位自己?选拔标准谁来制定,什么样的猎头公司具备这样的选拔能力?这些问题不解决,事业单位选拔领导的改革,就很难有真正的起色。 事业单位的自治在多大程度合适,显然不能回避。事业单位改革,首先是领导安排的问题;领导安排,必须解决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关系。事业单位需要自治,自治能不能包括领导选拔的自治。如果可以,有无法律依据;如果不可以,同样需要法理依据。 就目前来看,事业单位被当作政府的附属部门,所以,这类单位主要领导的选拔,是靠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为主。尽管事业单位内部可以推荐候选人,但上级部门是否认可,用人单位并无多少自主权。即便是单位内部,形式上候选人的推荐,也是通过民主方式进行的,但懂行的人都清楚,普通的员工也没有多少发言权。这意味着,事业单位的员工更多是被动接受谁是他们的领导,而无法自行决定他们满意的人选。 领导选拔,关系到一个单位的发展。让普通员工有更多的自主权,应该是改革的大方向。现在的改革,问题在于宁可“把选票给第三方也不给人民,这是核心”(网友观点)。如果单位员工没有参与选拔领导的资格,上级任命、单位内部推荐、组织考察的传统模式,就不会有实质的改变。除非我们认定现在的选拔模式科学合理,否则就是在变相回避问题。 让单位员工自主选择适合人人选担任他们的领导,相信对事业单位的发展,是莫大的好事。让员工选择,可以面向全国招聘,所有报名的人选,公开答辩,单位全体员工投票。事业单位要去行政化,不宜沿用行政单位选拔领导的模式,必须有什么级别的经历和年限。否则,事业单位就只能继续充当第二行政单位的角色,这类单位的行政化色彩就依然存在。 许多时候,改革是挑战主管部门自己的心理。事业单位领导的选拔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主管部门的心理是否适应了时代的变化。不然,单靠文字游戏,是见不到真成效的。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5-06-03/025931906869.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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