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文人,非常推崇“风骨”二字。历代知识分子对“梅兰竹菊”的崇仰,不仅仅是这四种植物养眼,更在于其寓意着高尚的人品。近代以来,大众传媒登上历史舞台,媒体人对报格的重视,有不少的佳话传世。时至今日,媒介生态较以往是改善了还是后退了,从许多媒体事件中可见端倪。 1月29日,《南方周末》发表题为《安邦真相》的文章,引发公众关注。2月2日凌晨,该报对这个报道致歉:“信息核实有不实之处,就此对安邦保险集团及主要负责人致歉。”(财经网2月2日报道) 《南方周末》道歉,发在凌晨时刻,选择这个时间段发表,已经耐人寻味:要么是这个道歉心不甘情不愿,找个夜深人静的时刻,被迫做个低头的姿态;要么是被道歉方逼得紧,刚达成协议,就得即可发布相关的声明。更蹊跷的是,这个《南方周末》仅限于该报网站上,并未出现上关注度更高的官方微博上,不知是报社的疏忽,还是被道歉方的疏忽。按说,真心的道歉,应该多个渠道才合乎情理。 更让人不明白的是道歉的内容。既然道歉,总得让公众了解为什么道歉吧?不错,《南周》的道歉稍有提及:“信息核实有不实之处。”问题在于,哪些信息没有核实清楚?是当时无法核实清楚,还是可以核实记者偷懒了。按说这么重大的新闻,记者和编辑不该知道马虎的代价吧。如果记者编辑粗枝大叶,《南周》的领导层在签发稿件前,应该预感到后果的严重性。以一家知名度颇高的媒体而论,这样的低级错误显然不该发生。 道歉是给一个没有指名道姓的“主要负责人”作出的。公众更想知道,这个主要负责人何许人也,他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假若只是他个人受到了伤害,报道中涉及的重大信息没有失实,那么,《南周》报道的失误,该如何认定呢?道歉中说得清楚:报道前记者核实了,只是没有核实准确。这句话更加值得玩味。谁接受了记者的核实,为什么没有给出准确的信息,以至于误导记者呢? 媒体报道出现差错不奇怪。对于观察、调查漫天尘埃的新闻记者而言,苛求他们像科学家那样,用非常精确的数据反复试验,最终得出得出个可以报道的结论,这不符合新闻的规律。同理,苛求记者像律师和历史学家那样,用毫无瑕疵的数据做报道,也不符合报道的规律。新闻报道允许出现局部的小差错,媒体要做的是在动态报道中不断自我纠正差错即可。现在,《南周》的道歉就是自我纠错的写照。遗憾的是,在真相尚未明朗之时,网上有些人却在借此攻击《南周》:“新闻当小说来写。” “现在的媒体信口开河已经到了毫无顾忌的地步了!一点法律责任都没有,事情败露了就一纸道歉!媒体确实到了该整治的时候了。”当然,更多的人在为《南周》的道歉抱打不平:“为什么要向主要安邦负责人道歉?如果这是假新闻,这些显赫二代人物不是主要负责人,那文中又涉及了其他负责人了吗?到底是向谁道歉呢?”“南周既然开口,就要说清楚,那些是真的,那些不实,媒体的两三根骨头现一现嘛。” 当下,舆论监督之难,不亚于李白《蜀道难》描写的那样,难于上青天。南周这篇报道“资料丰富,时间跨度很长,信息量巨大,内幕复杂,难免有不实之处。”让媒体道歉,不该给人造成媒体污蔑、诽谤安邦这个巨无霸的印象。不然,涉事媒体伤痕累累,以后谁还敢揭黑幕呢?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5-02-02/082731470668.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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