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提出了“知识经济”的概念。信息时代,工业烟囱作为经济繁荣的符号被抛弃,智力创造财富的知识经济理念深入人心。 2014年,成都市推出的“成都十条”,大力推行院校地的协同发展,提出“成都创造”和“成都智造”,召开在蓉高校、科研院所负责人座谈会,共商协同创新大事。我觉得,成都所提出的“成都智造”已经超出了这个词语的本义,而具有了更深层的引申义。 本来,“成都智造”是指汇集成都的各类高等学府,将其智慧成果优先服务成都本地的经济发展。有趣的是,词语的运用往往具有意外的效果。以成都市提出的“成都智造”为例,也是如此。 高校和企业的落地,可能具有偶然性的因素。俗话说,相聚是缘。只是缘分这东西,离不开特定的媒介。高校致力于智力创造,企业致力于产品生产。科研成果的转化,则需要某个中介。成都市委、市政府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按说完全可以只负责宏观调控,不对院校和企业的事务做具体的指导。对于西部大都市来说,成都的管理部门若不进行创造性的管理,院校和企业的联姻可能错失良机。成都市决定打破制度上的藩篱,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和收益分配改革,消除了高校科研和成果评价体制障碍,赋予高校自主处置权,这样的政策属于标准的行政管理方面的“成都智造”。 这个办法和1980年美国的《拜杜法案》有相似之处。美国的《拜杜法案》通过赋予私人部门享有联邦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从而产生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强大动力,由此加快了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步伐,使得美国在全球竞争中能够继续维持其技术优势,促进了经济繁荣。 校院地的协同创新能否取得实效,关键看地方党委政府能否当好“媒婆”。针对成都市仍存在校地间战略合作发展相对滞后、高校科研和成果评价体制制约显著、旧有体制对成果转化的机制不畅以及创新载体建设总体规模与需求不相匹配等问题,成都市提出坚持“抓科技就是抓经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切实突出科技创新的核心摆位,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尽快转入依靠创新驱动的轨道,为成都新的发展注入了不竭动力。为此,成都的院校地协调发展注重造载体,高校院所与成都各(区)市县共建“协同创新试点示范区”“环高校特色知识经济圈”;注重建机制,构建校院地定期会商机制,定期向高校院所通报全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情况,定期发布重大科技攻关及技术需求。 相信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成都创新”、“成都智造”将迈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成都的科技竞争力和经济竞争力将再上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