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个相当伟大的发明。不论什么地方,只要有两个人,就必然孕育权力。权力决定权利,掌握权力的人,可以规定其他人的相应权利。以院士评选为例,中国现行的院士制度借鉴的是前苏联的院士制度,没有把权力制定者给排斥在原始队伍之外。有权制定规则的人处处给自己谋取己利留缝隙,妙就妙在权力越大,掌握它的人的能耐就越大。原本政界和学界相距遥远,当权力觉得学术有种“朦胧美”时,行政权力向学界的渗透也就无止境了。厅局级领导可以申报重大社科基金项目,可以参选院士;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权力行政化。这样,政界和学界的界限模糊,给中国的学术质量和学术声誉带来灾难性的打击。当官的看好院士,无非是院士享受副部级待遇。行政级别不够的人,通过戴上“院士帽”,不但官场和学界通吃,还能实现行政级别的“鲤鱼跳龙门”,可谓一举多得。在反腐败深入的今天,这样的美梦也有点难圆了。
1月1日,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启动,明确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专家认为,类似张曙光等官员竞选院士的现象可以受到限制,但按此规定,大学的校长也无法再成为院士候选人。(《新京报》1月7日报道) 把处级以上的官员排斥在增选院士的队伍外,这个迟到的举措受到了舆论的好评。只是不懂为何要从处级开始设置院士的“防火墙”。依我看,只要不在学界,公务人员都不该有参选的资格。退一步说,即便在学术界,你不是一线的科研人员,无论你的行政级别是科级还是处级以上,同样不得参选院士。对于已经成为院士的人员,也该进行一次选择:要么一心一意做你的学术研究,辞掉学术界的一切职务;要么当你的官,摘掉院士的头衔。否则,大学里的校长、书记、院长、处长们,照样是以官员的身份在“兼职”院士。这样,政界的人就该质疑为什么我们不能参选院士,大学里享有行政级别的官员却可以。 不允许官员参选院士,既然要设“防火墙”,那么这个“墙”就应没有缺口。没有明确禁止大学里的官员参选,已经是很大的漏洞。同样,“原则上”不许处级以上官员参选,何尝不是另外的缺口呢。但凡原则,必有内外。原则内的禁令,能禁止的是那些相对弱势的权力者。原则外的官员,大抵是不受什么规则约束的。特别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原则外”的危害更大。院士评选,一个原则外,可能会让这样的新规失去应有的效力。 学术需要自治,也能够自治。学术自治,应该让行政权力退避三舍。给予学术自治以寺院自治的自由,是提升中国学术世界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现在,院士遴选开始对行政权力说不。虽然这个“不”字声音还有点虚弱,但敢于说出来毕竟就是很大的进步。只要把防火墙建好,“坚决取消‘原则上’,不要开虚假口子”;只要把大学里的官员也囊括进去;甚至把院士的享受副部级待遇规定取消,中国的院士队伍才可能趋于纯洁;中国院士的集体声誉才可能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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