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公民的关系,看似简单、无疑,实则一直混沌不清。就公民的休息权来说,除正常的周末两天法定休息权外,其他节日该享受多长的休息福利,存在多年的全国假日办貌似没有缕清这个重大而又敏感的事情。假日办没了,春节的假期多长才合适的问题依然没能解决。临近春节,春节放假的话题又来了。
12月7日,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就春节法定节假日安排以社会抽样调查和网上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全国假日办被“改编”后,首个关于放假的调查问卷。截至记者发稿时,调查问卷呈现“一边倒”的情况,约七成受访者支持春节长假从除夕开始放。(《北京晨报》12月8日报道) 国家层面重视春节放弃的事情,委托调查机构调查民意,值得嘉许。只是这个调查局限于除夕要不要放假,以往全国假日办的“雇主心态”好像并未有实质性的改变。按照这个调查,纵然有关部门尊重民意,把除夕作为法定假期,民众有点被恩赐的感觉。至于可能多出的这一天假期,会不会再从其它调休日里给补偿出来,也不是没这种可能性。 一个国家什么样的节日值得放假,一个节日放几天的假,假期的起始时间如何确定,真的是门学问,需要研究、征询民意。就现行给出法定休息时间的节日看,稍长一点的节日,主要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把很短的法定假日“包装”成所谓的“黄金周”。如果不熟悉这个放假规则的人,还以为我们稍微重要点的假日,都是放7天的长假呢。事实上,就连春节最重要的节日,照样是3天的假期。春节7天长假无非是挪用了两头两个双休日,其实公民享受的假期只有3天时间。稍微有点工作经历的人都清楚,过了腊月二十三,“心在曹营心思汉”的人们就多了;过了腊月二十七,真正能安心工作的人会不会超过两层,我都有点怀疑了。心不在焉的工作,其效率如何,大抵是有权决定春节放假部门所不在乎的事情。否则,他们就不至于把大年初一当作春节假期的第一天了。 “雇主心态”,在乎的是雇工的劳动创收,在乎的是自己的利润。如果说企业主有这样的心态还算正常,毕竟,企业靠赚钱来维持生存。国家管理部门如果把全国的所有单位从业者视作“雇工”,生怕他们多休息一天,自己的财富就损失多少,这样的“雇主心态”就有点说不过去。“雇主心态”既折磨自己,也这么“雇工”。最终,“雇主”的心痛变成恐惧,恐惧造成吝啬,吝啬必然变得苛刻。只要想想这些年来,我们享受的法定放假节日是多么地紧凑,看看春节、五一、国庆的“长假”是如何拼凑的,就该知道自己这个“雇工”多休息一天,咱们的“雇主”内心何其纠结,是不是不忍心让“雇主”这么心痛下去! 我们的春节不是一个点,而是一是个过程——从腊月二十三到来年正月十五的漫长过程。农耕时代形成的这个节日,在工业信息时代虽很难全盘接受,赋予全国性三周的长假,但把腊月二十八、除夕和正月初一到初五作为假期,则很必要。考虑到中国疆域辽阔,回乡过年者众多,除夕前三天留出人们回家的时间,正月初五后两天留出人们回去上班的时间,我觉得很有必要。当然,只要春节放假7天,其他时间借用前后双周休息日的做法,一个相对完善的春节假期,是不是就成形了呢?对于国家这个“雇主”而言,最多也就多出4天的全民休息时间,如果把消费也视作财富创造的话,亏的是“雇工”而非咱们的“雇主”。如此账算明白了,“雇主”还至于无休止地纠结下去吗? 春节放假的“雇主心态”,真的要不得。这种要不得的“雇主心态”,真的该摈弃了。 |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