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念斌被改判无罪。在他本人看来,姐姐念建兰居功至伟。为了念斌案,40岁的念建兰至今未婚。谈及翻案,她认为,不上访是自己做的正确的事情之一,从上访者身上看不到希望,会带来消极情绪;而且上访没用,当时还可能被劳教,若人身自由没了,念斌就死定了。(《成都商报》8月27日报道) 法院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念斌被无罪释放。这样的判决,本该是常规性判决。念斌案备受舆论关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法院对这个原则的使用过于谨慎,才导致常识变作新闻。至于这个常识是如何蜕化成新闻的,念斌姐姐的“经验”是最好的弦外之音。 这位了不起的姐姐,根据自己对上访者的遭遇,得罪了不上访“正确”的结论。依据她的观察,上访的声音只能在上访群体这个小圈子里传播。这是否表明,新闻媒体对那些常规上访并不关注。如果媒体开辟有专门的“信访新闻”专栏,许多上访的内容成为新闻,不上访就只能小众传播,相信念斌姐姐自然会走上访的路子。 不上访之所以“正确”,关键在于上访风险太大。诚如念斌姐姐所言,上访者个人的自由可能被剥夺,要命的是自己的弟弟可能因为有个为自己上访的姐姐,导致法院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是否表明,虽然国家设立了多层级的信访部门,但信访在政府眼里,起码是基层政府眼里,是非法的行为。这样的制度设计为何会造成政府职能部门不能为人民服务,反而变成被服务对象要付出人身自由的代价,尽管早已不是秘密,但被念斌姐姐总结成经验,相信她是经过大量实证观察得出的结论。更有意思的还在后面,这就是如果自己上访,弟弟可能早被处决了。这是否表明,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外来因素干涉较多,敢惹官员不痛快,法院就可能为“朋友”两肋插刀。果真如此,岂不是一些基层法院的判决随意性太强,也缺乏公正可言? 不上访“正确论”的弦外之音,想想让人感到可怕。如果不是一个为弟弟的事情40岁未嫁女士的经验之谈,多年的奔波才上升到“理论”的高度,相信还不会引起公众的重视。所以,在我们为个别判决遵循法律精神而庆幸的同时,更该思考的是如何保证公民信访的权利,保证法院独立审判的权力,限制任何部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干预司法审判的工作。否则,像念斌被疑罪从无的判例,只能是偶然的结果,甚至是“取悦”他人的结果。在上访制度还存在的时候,不上访“正确论”只能是偶然性的经验,不能成为普遍性的真理。否则,一个人的笑可能掩盖了多数人哭的可悲命运。显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一个人、一家人的欢乐,忽视了多数人、多数家庭的悲剧。 条条大道通罗马。上访制度虽然是中国本土的制度,只要能得到良好的执行,对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也该有帮助才是。否则,信访部门就该集体反思了。即将召开的十八大四中全会透风说强调依法治国,希望法律成为治理中国的圣经,人治因素及早退出历史的舞台。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4/0827/02/A4KFAU8J00014Q4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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