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9月14日报道 9月11日上午,山东一媒体热线接到了一女士的电话,她表示:“我是网络红人凤姐,我在临沂做了一个夜场,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说好的价格是出场费两万,但我回到酒店,他们只给了我三千块钱。这是明目张胆的欺骗,这是违法!” 记者核实了凤姐的身份后,拨打她在热线留下的手机号,但她表示只希望短信联系。 随后凤姐向记者叙述了事件的原委,“日前有人联系到我,称是浙江卫视的,有一个慈善活动希望我参加,商定价格三千块。但后来我从一个朋友处得知对方是一家夜店后,我表示价格低不能出场,最终对方同意付两万元出场费。但9月10日我参加完活动后,对方只付了三千元。” 凤姐随后告诉记者,自己以前出场费为三万,最近活动减少,所以降到了两万。她说:“最近出镜率、曝光率连连下跌,所以我就有个媒体优惠的做法,电视台和完全不出新闻的酒吧收费肯定是不一样的,没想到被对方钻了空子。”凤姐表示会先申请仲裁,如果仲裁无效的话,将到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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