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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保存到相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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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通报 [保存到相册] |
今日下午三点半左右,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港保税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天津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港保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港保税区公安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出席了本次发布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多部门在发布会上通报: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天津市食药局、天津市质监局、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制办已于5月14日前往人民网报道涉事企业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了联合调查行动。经核实,人民网5月14日《地沟油去哪儿了?起底京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的报道中所指的“一家接收地沟油货车卸货的大型工厂厂区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的情况不属实,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的生产完全符合生产要求,其采购的废弃油脂仅用于油脂化工生产,并非用于食用油生产。
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方长青指出:“2014年3月19日,‘金正阳车队津B-8520(机头牌照编号津AM1802)’运输的牛羊油到货后储存在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T92001油罐中,用于生产橡胶添加剂、高强防腐涂料添加剂、造纸助剂纺织助剂等化工产品,该批原料与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无关。人民网报道中所指的:‘经确认,这家大型工厂厂区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是严重的事实错误”。对于人民网的失实报道,益海嘉里将向人民法院提出以下四大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删除“人民网”上发表的侵犯原告名誉权的文章、视频。
2、判令被告在人民网、搜狐、网易、新浪、凤凰网首页上连续7天发表一份致原告的道歉声明,并同时在《人民日报》、《北京晚报》、《新民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上发表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
3、判令被告赔偿侵害原告名誉权所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亿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继5月15日之后,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5月16日上午再次发声明称,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研发废弃油脂综合利用,益海嘉里的油脂化工利国利民,有效斩断了废弃油脂重回餐桌的通路,保障了食品安全。
该声明称,人民网报道所提“地沟油”确系运往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该公司收购“地沟油”系用于废弃油脂综合利用。此外,声明还认为,人民网报道内容有所偏差为沟通求证不足所致。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所经营业务符合国家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政策,作为权威媒体,人民网应向广大媒体公众及时澄清误解以还原事实真相,将报道带来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据了解,嘉里油脂化学工业(天津)有限公司与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虽同属益海嘉里集团,但经营业务有天壤之别,且成立日期注册地址均不相同。前者是一家依法从事油脂化学品的生产,产品广泛应用于橡胶、涂料、纺织、造纸等行业,其生产原料可部分使用废弃油脂,符合国家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的指导方针,该企业曾经获得天津滨海新区发改委“2012年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项目”的专项补贴,属于政府鼓励项目。而后者才是一般公众所理解的食用油生产企业,两家企业厂区相邻,但产品原料、生产等差异很大,厂区之间亦有隔离措施。益海嘉里集团是新加坡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在华投资的以粮油加工、油脂化工、内外贸易为主的多元化企业集团,也是国内最大的粮油加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