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奇是人之天性。猎奇属不属于法定的知情权,迄今还未引起太多的关注。相反,人们喜欢笼统地谈论知情权。公众的知情权有无边界,倘若没有边界,关涉国家利益的秘密信息又该如何保护?在个人隐私——包括名人隐私面前,公众的知情权是否需要望而止步?英国皇家记者古德曼在该止步的时候非但没有止步,反而更进一步,为“打捞”名人隐私不择手段,到头来作茧自缚,因此身陷囹圄。
英国警方9月5日说,他们已经着手调查英国畅销小报《世界新闻报》是否违法窃听民众的语音信息。早在2006年该报就因窃听而东窗事发。《世界新闻报》记者克莱夫•古德曼曾利用私家侦探窃听英国王室工作人员的语音对话,根据所获信息撰写相关报道,2007年被判4个月监禁。(《法制晚报》9月6日报道) 看来,古德曼供职的这家报纸,应该不是他一个以窃听的方式猎取新闻素材,不然,英国警方不至于在时隔三年多后兴师动众,全面调查该报记者的采访行为。 不管涉案的报纸有无其它窃听行为,由此引出的话题是:究竟以什么样方式获得的新闻素材才是正当的,不正当“身世”的新闻报道,究竟给如何定性。这涉及到新闻有无原罪的问题。 新闻的有用性是其存在的前提。这种有用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直接的益处和间接的益处。那些与受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新闻信息,其功用显而易见;那些只给人带来感官的刺激和愉悦的新闻信息,其功用是间接的,因为这些信息的传播和接受并非必要。不管新闻对公众的有用性属于哪一种,新闻信息的采集和传播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同时受到伦理准则的制约。超过了法律和伦理的底线,新闻对从善变成了恶,因为它对其他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戴安娜的死,与记者的追踪有关,前面提及的那位“皇家记者”古德曼,便是其中之一。及至惨剧上演后,世人才明白,原来英国皇室的不少花边新闻是被记者通过窃听手段“采访”到的。如此火爆的新闻在它与公众见面的同时,能说不带有某种原罪吗? 信息无疆域,获取有边界。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旨在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样的理解在宽泛的意义上讲没错,但不能将知情权绝对化。娱乐新闻的记者们将他们自己的趣味当作公众的共同趣味,将自己的喜好贴上了“公众知情权”的标签,好像以此给自己签发了一张特别通行证,置公民的隐私权于不顾,这显然是对法律的践踏。古德曼和他的私人侦探莫凯尔,长期盗窃他人电子邮件,窃听他人信息,古德曼及其供职的报纸虽然赚够了卖点,怎奈这样的卖点越多,其所背负的谴责和罪状也就越多。报道称,英国议会在今年2月24日曾公布了一份报告指出,《世界新闻报》把窃听触角伸到了“英国权力心脏,警方、军方、王室、政府以及议会人士都有涉及,窃听几乎到了工业化量产水平。”人的贪欲没有止境,媒体及其从业者一旦受到贪欲的诱惑,其欲望如同猛兽,很是可怕:美国《纽约时报》日前爆料说,《世界新闻报》记者经常窃听民众语音信息。原《世界新闻报》记者的肖恩•霍尔随后在英国广播公司一档访谈节目里说,库尔森早就知晓报社记者的窃听行为。 媒体是社会的良心,媒体提供的任何新闻也给新闻附加上丝毫的原罪成分。古德曼和英国这家小报的所作所为,给全球的媒体产业和新闻从业者敲响了警钟:新闻是纯洁的,请不要玷污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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