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4月17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17日说,广告法的修订取得重要进展。经过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与相关
部门多个回合的认真研讨以及多轮修改,目前广告法(修订草案)已完成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在
年内出台。
甘霖是17日在福建泉州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广告工作会议上说这番话的。 我国现行广告法是1994年10月27日通过、1995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经过近20年时间一些内容已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不相适应。不久前,国务院法制办就广告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谈到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甘霖说,新版广告法立足我国广告业发展实际,针对广告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虚假违法 广告治理问题,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充实和细化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内容准则和广告活动规范,修订或新增食品、药品、医疗、教育培训、招商投资等 类型广告的准则;完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经营行为规范;明确广告荐证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同时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明确 以工商机关为主、各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体制;并对促进广告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广告特别是公益广告在引导社会良好风尚中的积极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甘霖表示,新版广告法有望于今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争取在年内出台。此外,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准入许可等广告行政审批项目正 在改革调整中,规范广告经营主体行为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已经启动,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工商总局还将抓紧修订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 办法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制定规范短信广告等新形式广告的管理办法。
(原标题:新版广告法有望年内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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