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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捐与逼捐

2010-9-3 16:4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70| 评论: 0|原作者: 欣岩|来自: 本网原创

摘要: 重允诺是中国的传统。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是民间对诚信的经典描述。如今,诚信成为困扰当代中国的老大难问题。虽然爽约现象比比皆是,不同的人违约,所受到的“礼遇”却截然不同。 成龙于2009年承诺将电影 ...
  重允诺是中国的传统。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是民间对诚信的经典描述。如今,诚信成为困扰当代中国的老大难问题。虽然爽约现象比比皆是,不同的人违约,所受到的“礼遇”却截然不同。

  成龙于2009年承诺将电影《大兵小将》部分票房捐出援建北川中学,该电影票房达1.53亿。负责北川中学援建的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及北川中学校长刘亚春证实成龙曾作出承诺,但均表示并未收到承诺款项。(南方报网9月3日报道)

  灾难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的光辉和弱点。踊跃捐款的,公众投以感激的目光;那样口头允诺而没有兑现承诺的,被媒体称作“诈捐”。捐款本是善举,一个“诈”字的大褂加身,瞬间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都可以喊打。汶川地震后,一些娱乐圈的明星和学术圈的明星人物因被贴上“诈捐”的标签,受到舆论大棒的猛砸。何谓诈捐?从字面意义上理解,“诈”是有预谋的欺骗,是恶意的允诺。说得直白点,诈捐者在允诺捐赠时压根就没有想过奉献一丝半点的爱心。这两年来,曾陷入舆论漩涡的那些“诈捐”者,其人格是否都如此卑下,迄今是个无人提及的谜团。倒是逼捐报道,时有所闻。遇到灾难事件,不少人被置于道德的高台上,爱心不物化成钞票和可见的物品,就不足以显示爱心的真实存在。对于那些做过允诺捐款的名人,媒体借准受捐者的没有受到捐赠的钱物,遂以道德法官的身份催要这笔“口水欠款”。成龙的“诈捐”与公众的逼捐,这样的双簧或“二人转”,还在直播。置于谁将步成龙的后尘我们无法预测,可以肯定的是成龙不会是最后一个“诈捐者”,舆论的逼捐行为也不会至此彻底金盆洗手。

  名人承诺的捐赠没有到位,受到舆论的批评理所应当。但是,批评要公允,要弄清楚捐款没有兑现的真实原因。假如承诺者遇到了经济方面的麻烦,或者时过境迁不慎忘记了,公众应理解承诺者的实际情况。假如他们有能力补偿承诺,我们应该拍手欢迎。相反,他们如因其它方面的原因,暂时无法兑现,或者后悔当初的允诺,我们的社会也应体谅别人的苦衷,而不是以法院执行庭法官的身份出现,穷追不舍,好像不从成龙的腰包里如数搜出这笔款项就不行。这样的逼捐,虽然可以达到迫使名人就范的目的,其代价是吓得其他名人以后遇到大的灾难事件时,敢于承诺捐款的人会少了而不是多了。那样,慈善事业的路子可能越走越窄而不是越宽。果真如此,你说受益的将是谁,遭殃的又将是谁?

  “诈捐”的罪名应慎用,不可当作标准件,随便扣给他人。网上骂成龙的声音很多:“此君最无耻!沽名钓誉!”“捐款的人多的是,却没人会像成龙一样捐款还开记者招待会!”为成龙开脱的也不少:“虽然成龙这人怎么样,但是捐款请不要搞成像别人欠你家似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他人的一次过失,而去全部否决他的一切。”还有人认为:“在公益方面的捐赠,只要做出了承诺,就有法律效力,就是欠捐助对象的了。”我的疑问是:允诺真的具有法律效用吗?

  “诈捐”风波提醒人们,以后在承诺时要慎言,同时在遇到他人允诺没有兑现时要有度量。一味地逼捐,不利于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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