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的说法在网上颇为流行。这句话的出笼,与老年人跳广场舞扰民和马路上老人摔倒后敲诈搀扶者等事例相关。一起极端案例,让“坏人变老了”的评论再度风靡。
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村民吴伟青扶老人送医后被指认为肇事者,在巨大精神压力下自杀身亡。曾声称“被撞”的老人周老汉却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承认是自己摔倒在地,与其此前的说法截然相反。至于为何要冤枉吴伟青,周老汉说“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新快报》1月12日报道) 周老汉在儿女和外人面前的“两面性”,是导致行善自杀悲剧发生的根源。周老汉对此保持缄默,相信他的心情复杂:要替儿女经济压力考虑就不得不指鹿为马,要替自己的良心解脱就不得不说出事实真相,只不过诉说的对象不同造成了叙述的内容性质大相径庭。 鲁迅说,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吴伟清的死,不是死于疾病的折磨,不是为个人的过失买单,而是死于对清白的渴望。从南京老人摔倒咬定是扶起他的路人所为,到法官支持老人的话,不少人在路上遇到老人摔倒时,本能的救援冲动就多了一道栏杆,得想掂量一下如果遭讹诈,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承受得起。即便担付得起一个老人的医药费,如果你的运气足够“好”,一年碰上几起这样的“善事”,自己的经济能力可否吃得消。如果因有难处而不予理睬,不但个人的良心受到谴责,被媒体曝光后又会遭到舆论的不点名批评。国人的道德水平,通常就是在这种见弱不救的事例中,成为舆论的靶子。 这样,因个人行善遭讹诈,甚至付出生命代价,其意义已经超出吴伟清个人,而是真正的大众案例,因为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类似的境遇。遇到需要救助的老人,我们不救助要背负道德的罪名;救助了可能背负经济的负担,这样的道德困境确实是时代的悲哀。有人说,老人摔倒讹人的事不少,这表明“良心缺失的背后是昂贵的医疗费用和不健全的医保系统,如果人人都有能力治病,又有谁愿意扔了自己的良心”?这样的分析不无道理,但又未必全面。南京那个摔倒的老人有无医保我不清楚,但我相信不是每个在马路上摔倒的老人都没医保,也可能有医保的老人摔倒获救后照样会把责任推到扶起自己的路人。如果这样的假设站得住脚,医疗保障系统和医院救助付费制度就不该是导致行善者反遭讹诈的首要原因。在我看来,这是个人品行的善恶缺乏有效的赏罚问题。如果社会对讹诈者进行公开的谴责,足以给当事人和其子女以足够的压力,子女也会追问自己的老人事实真相。从周老汉女儿的言词看,不是没人告诉他们其父亲的言论不一,只是他们没有较真而已。如果周老汉的子女需要为老人的谎言担责,是不是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例时,真相就来得稍微快一点了呢? 我想用一个网友的观点作为这个评论的结尾:“事件由当时的个案发展成为社会皆有的大众案例,到这个地步了为什么还不见相关法律出台?老人倚老卖老的闹剧究竟何时才能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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