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如今,寡妇门前的是非再多,也多不过名利场里的是非。名利分配无法做到绝对的客观公允,即便做到了仍有人觉得“吃亏”,口水战照样难免。近年来,获大奖的新闻摄影作品,往往是这边领奖,那边遭到砸鸡蛋,惹得一身麻烦。获奖摄影作品的是非多,多与涉嫌造假有关。公认的新闻摄影作品拿到大奖,照片本身的真实性无可厚非,却依然没能逃出惹出争议的“宿命”。
2009年度“金镜头”奖颁奖盛典18日晚在青岛举行。《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成为颁奖典礼上的焦点。(中新社青岛8月18日电) 摘取了“金镜头”大奖的《挟尸要价》照片,同样遭到舆论的热议。议论的焦点在于记者该不该拿这张照片去参评:赞同者高呼:“这张照片最应该得奖!”“剥开画皮,直击这个民族丑恶的灵魂!”“让这幅照片记住民族的耻辱、时代的耻辱。”持异议者认为:“作者怎么能拿这张照片去参加比赛,我不知道你是为给自己争取荣誉还是怎样!”“这张照片也能得奖,真是新闻道德扭曲!” 评判谈论这个话题,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相关背景。去年,几名大学生在湖北荆州的江面溺水身亡,官方的打捞机构没有相关设备,个体打捞队的收费每具尸体上万元的费用。因此,打捞尸体的渔民为千夫所指。当年11月5日《南方周末》为打捞尸体的渔民鸣冤,“祸首”是打捞队老板心太狠。(《南方周末》2009年11月5日)弄清这一点,对客观评价《挟尸要价》参赛和获奖一事,颇有参考价值。 新闻摄影作品的底线是真实。真实是全面的真实,有悖于真相的照片,哪怕在一幅照片中所占的分量微不足道,对新增的真实性而言也是很大的瑕疵。不可否认,这幅获奖的《挟尸要价》,其拍摄客体的没有异议,这样的新闻作品参赛在新闻职业道德上并非像反对者所指责的那样有悖于伦理。有人不理解,认为记者将这幅照片参赛不合伦理准则,当是一种误伤。 由此是否证明笔者赞同记者将这幅照片送去评奖呢?否!说不可以,并非出于照片反映的内容有伤大雅,或者用意阴险,而是不宜参赛。如所周知,《挟尸要价》照片是捞尸报道初期的产物,照片反映的图景真实可信,但照片的整体真实却值得商榷——照片的标题与照片反映的图景并不吻合。事实上,“挟尸要价”之说并不成立,渔民打捞尸体上来,并无挟持尸体,而是打捞队的老板先谈价格,打捞过程一度中断,也是老板授意,参与打捞的渔民并非真的如此冷血。《南方周末》记者根据调查事实为参与打捞尸体的渔民鸣冤,变相否认了“挟尸要价”一说的真实性。换句话说,当初的报道有误。新闻报道的及时性原则,不会苛求“挟尸要价”报道的记者和媒体。但是,记者拿初始的照片参赛,显然有些欠妥。毕竟,新闻摄影作品必须符合新闻真实性的原则,题图不符的《挟尸要价》显然违背了这个原则。网友评论说:“要价没错,但是不尊重死者尸体是很错的!而见死不救的谣传也使他们披上了狼的外皮。” 君子爱名,取之有道。新闻摄影评奖的异议较多,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摄影记者们的名利取向存在问题。《挟尸要价》的奖项,是否应该取消,以警示后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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