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益之争,就必然存在博弈。博弈双方的力量应该对等或大致相当,若博弈双方力量对比悬殊,或者一方无视对方的利益诉求,这样的博弈就变成了强制性推行,即便一方的意志被推行,必然招致另一方的不满或抗议。个人、组织间的博弈是这个样子,政府和民众间的博弈也不例外。
延迟退休年龄的定调是“小步慢跑”,不会全面开展而是按领域、按区域或是按群体,哪个群体最适合哪个就先开展。无论官方还是专家,公职人员先行似已达成共识。(《华夏时报》11月21日报道) 一方面是就业形势严峻,一方面是退休年龄要延长,还有“老年”的定义是不是到了确有必要被修改的时候。在没有更好的协调办法之前,单方面强制推出新的政策,无疑是置民意于不顾,注定在历史上要留下不那么美丽的记载。延迟退休年龄,一要人的平均寿命绝对延长5年以上,二要就业岗位相当宽裕,三要尊重国民的普遍意愿,四要兼顾政府的财政状况。在养老金双轨制没有取消的情况下,公职人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延长退休对他们的收入没有损害;行政权力控制在公职人员手里,延长退休年龄意味着这个群体可以多治理社会5年。这样,政策的制定者和受益者是同一个群体,这样的政策在遭到舆论强烈抵制的情况下被宣布要推行。虽然是分区域分群体逐步推行,先从公职人员开始,如此“身先士卒”的做法,只能表明延迟的利益既得者正是他们而非别人。 政策的制定权在政府部门,政策制定的论证主体离不开政府部门和专家,政策从来都具有公共性,不能不问政于民,看看公众的普遍意见。离开公众的参与,政策的利益天平容易发生偏斜,要么是政府部门有意照顾民众的利益,要么是有意牺牲民众的利益。前一种情形可能出现过,但概率实在太低;后一种情形也肯定出现过,通常是民众通过多次的利益博弈后追求到的果实。要实现这个结局,公众在政府部门必须有自己的代言人,并且他们的代言人还得有相当的发言权。没有自己的代言人,舆论就失去了其应有的威力。这样,什么稀奇古怪的政策,都可能顶住舆论的强大压力,最终以政策的形式成为强制性力量。强制性延迟退休年龄,不过是这种强权政策的一个标本罢了。 博弈,从自然博弈到文明博弈,是人类民主社会的胜利。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政府和民众的博弈应该常态化,博弈双方的力量应该均衡化。如果博弈双方不能均衡,博弈就无法名副其实。不能名副其实的博弈,必然充满民怨。民怨一旦聚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的公信力将逐渐衰退,社会的稳定度变低。这样,虽然某项政策得以推行,社会将为此付出的代价将增加。所以,任何明智的政府都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风险,执意去做一项充满风险投资的买卖。对于这则新闻,网友跟帖评论几乎没有肯定的声音:“六十周岁已是老人,是老人应该养老,尊老,违背人民意志,触犯宪法!”“政策怎样定,都是算计老百姓。”“总工会,出来‘吱’一声。” 民意就是上帝,就是最大的天。无视民意的博弈,栽下的是利益,收获的是民怨,不妨请政策制定者们权衡一下利弊,以后别到处去找后悔药就行。 |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