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批捕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钱发表失实报道 视频截图 新华网长沙10月30日电 3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2013年9月9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称,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 经前期调查,长沙警方于9月16日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日,在广州警方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抓获。10月19日,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今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新快报》记者陈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自称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道。陈永洲向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受人指使, 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陈永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深刻悔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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