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晋雅芬
赵新乐)10月27日,《新快报》在头版刊发道歉声明,称“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
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
中国记协10月26日就此事件再次发表声明,严厉谴责《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违规行为,指出陈永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 10月26日,新华社刊发通稿《受人指使收人钱财 发表大量失实报道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文中称《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已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 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目前,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当天,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和《晚间 新闻》节目也对陈永洲一案进行了报道。 至此,陈永洲一案在网络上引起的讨论也进入了另一个阶段。《人民日报》法人微博“@人民日报”10月26日晚就陈永洲案的警示发表微评,指出 “收人钱财,就替人充当‘舆论打手’,暴露出利益对媒体职业操守的侵蚀,值得反思”,但“同时也要提醒,切莫以此为由,对合法舆论监督进行打压。舆论监督 不是造谣诽谤的理由,打击谣言也不是拒绝监督的借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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