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河北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之外,又衍生出被捐赠、被入会、被吃喝等新花样,老“三乱”加上新“三乱”,让他们苦不堪言。 [详细] “由乱而治”,是我国先哲对社会治理的规律性总结,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先有问题,再有对策,问题得到解决后社会向前发展。这样的规律,虽具有普遍性,却无法囊括一切社会管理活动。有时候,不是职能部门没有发现问题,也没有对发现的问题无动于衷,而在于没能对症下药。企业抱怨的“三乱”,也是如此。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这个“旧三乱”想必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由单个的“乱”积少成多,演变成三的。各级政府部门对旧三乱的治理,已经进行了多年。现在看来,任何一乱没能给治愈不说,反而又冒出新的病灶,并且又凑够了个三乱。被捐赠、被入会、被吃喝,这样的“新三乱”,其实也并非什么新鲜事物,应该是存在久矣。随着媒体对新三乱的曝光,相信职能部门会有所作为。至于能否收到良好效果,我个人的观点趋于悲观。 医生治病,讲究个号准脉。旧三乱也好新三乱也罢,并非什么疑难杂症,也不是无法治愈的癌症,按说只是个“伤风感冒”。只要能管好党政部门的手和嘴巴,不能开口要,不能伸手借,尊重企业的权利和尊严,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无法管好自己的手,才导致“由乱而治”规律的暂时失灵。这样的失灵,是当代社会管理之耻。这样的耻辱,源于社会治理部门没能把自己的私欲关进笼子里。个人的私欲不受禁止,犯法的概率自然增加;公权力的私欲不受约束,违法的概率几乎百分之百。不论是新三乱还是旧三乱,本质上都是公权力对企业的奴役和敲诈,只不过所有的奴役和敲诈都贴上了“合规”甚至“合法”的标签罢了。 真正的由乱而治,治理者自身必须保持中立,治理者本身不能有私欲掺杂其中。反观当代中国社会的“三乱”问题,治理者恰恰就是三乱的施事者。让施事者来给自己治病,惟一灵验的就是风口浪尖那个特殊的时间段奏效。比如,遇到中央禁令,全国有统一行动的时候,施事者兼治理者会稍稍收敛自己的行为。及至风头一过,自然会原形毕露,继续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 让企业成为真正的法人,需要给公权力戴上镣铐,真正斩断其贪婪的双手,三乱问题才可能退出中国政治经济的历史舞台,公权力对企业任意欺负的乱才可以实现“由乱而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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