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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厉行节约、严控和规范新闻出版展会

2013-8-27 11:32| 发布者: 肖淑娟| 查看: 228| 评论: 0|原作者: 闫松|来自: 中国新闻出版报

摘要: 针对近年来新闻出版方面存在的展会过多过滥,部分展会求大不重质、求轰动效应不重实际效果,市场化程度低、专业性不强、豪华装饰、强行摊派等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 ...
   本报讯 (记者闫松)针对近年来新闻出版方面存在的展会过多过滥,部分展会求大不重质、求轰动效应不重实际效果,市场化程度低、专业性不强、豪华装饰、强行摊派等 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规范新闻出版展会。展会转由行业协会或企业主办承办,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一律退 出。

  通知要求,要控制总量,注重展会实效。除对推动行业发展有示范引领作用、承担国家重大宣传推广任务、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展会以及市场化程度 高、办展效果突出、行业反响好、消费者认可、已经形成良好品牌的展会予以保留外,对定位雷同、业务相近的展会逐步合并,对形式重于内容、实际效果差、社会 影响小、群众意见大的展会坚决停办。展会转由行业协会或企业主办承办,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一律退出。

  通知强调,要节俭办展,制止豪华铺张。各类展会原则上不搞或尽量简化开幕式、闭幕式,不搞专场文艺晚会,国内展会不举办招待宴会、答谢宴会、招 待酒会等活动。不准借举办或参加展会名义旅游,不准以展会名义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展会名义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 证等。

  通知指出,要规范办展,减轻参展负担。除纳入国家整体规划的重大展会和境外展会外,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主办承办单位不得就展会下发组织 参展通知或以其他方式要求有关单位参展。有关部门和主办承办单位不得向参展单位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不得就展位数量、装饰标准、做广告等对参展单位提出硬 性要求。

  通知还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的展会办展机制,引导展会向专业化、差异化、市场化方向发展。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创新办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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