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饮用天然水标准新闻发布会”,数百家媒体云集,但显然这场发布会变成了一场波澜迭起、火药味十足的PK。对于这场“公民企业”与“党的一家负有社会责任的媒体”之间的PK,在更多的细节被披露之前暂不置喙,不过,参加发布会的知名微博主五岳散人随后发布的一条微博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五岳散人发长微博称“农夫山泉的水军、京华时报的蛮横”,矛头直指昔日的媒体同行,质疑他们将收取企业车马费视为理所当然的心态。一时间,质疑农夫山泉500元“收买”记者、记者欣然接受的声音四起,记者再一次悲催地被批评为“妓者”。 但事实上,企业等会给记者红包或车马费在中国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堪称中国媒体圈默认的“行规”。笔者在日本采访多年,但真的从未想过会从采访企业那边得到任何好处费,即使采访企业的负责人邀请一起吃饭,也会选择AA制。但有一次,国内某大型机构来东京举办经济论坛,发来邀请函,到了会场领到论坛资料打开后,发现数万日元的“车马费”,着实大吃一惊,拿去退还时,对方答曰“这是应该的辛苦费”,笔者禁不住流汗三滴,最终还是坚持退还了。 这般冥顽不灵的退还,无疑只可能换来两种评价:要么是获得尊重,要么是“不识趣的装逼”,而且后一种评价的可能性更大。但笔者还是抱最大善意地坚信,大部分中国记者恐怕对这样的“行规”都是内心纠结、矛盾的,这样的“行规”虽可得到一些物质受益,却不可避免地造成精神受损,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显然,这样的“行规”充满了浓浓的“中国特色”,至少在日本媒体圈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已经违反了最起码的职业伦理。实事求是地说,日本一些不入流的所谓媒体虽然也曾爆出类似丑闻,但主流大媒体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日本早在1946年就制定了“新闻伦理纲领”,两年后又发布“编辑权声明”,对报纸的新闻报道进行明确规范。此后,日本的电视、广播、出版等业界也陆续推出行业伦理纲领或行业基准。上世纪90年代之后,《朝日新闻》、《读卖新闻》等大媒体率先推出自家的报道指针。 这些报道指针、基准或纲领,无一例外地对记者与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界定。简而言之,真正的媒体应志在成为社会公器,若利用本该属于公众所有的资源牟取私利,不仅是无限逼近职业操守崩盘的底线,也是对公众利益的严重侵犯。 必须指出的是,从事媒体行业固然需要理想主义情怀,却也不必然地要求记者清心寡欲甚至是无欲无求,相反,理想更需要切实的物质支撑。日本媒体通过自我设定报道伦理,关上了记者收取不正当好处的窗,却也为从业人员打开了一扇门:通过高薪保证记者衣食无忧。 媒体记者在日本属于偏高收入阶层,尤其是电视记者收入较高,知名电视台记者大多年薪超过1300万日元(约合80万元人民币)。据日本新闻协会2012年统计,报社记者平均年薪为680万日元(42万元人民币),若是规模超过1000人的大报社,记者平均年薪约890万日元(55万元人民币),其中《朝日新闻》薪水最高,记者平均年薪约1287万日元,《日本经济新闻》记者的平均年薪约1247万日元,在“六大报社”中,薪水相对较低的是《每日新闻》(平均年薪约796万日元)、《产经新闻》(平均年薪约718万日元)。此外,中小媒体的记者薪水一般维持在大媒体记者薪水的四到七成,年薪约350万-600万日元(20万-37万元人民币),无所属的自由媒体人年收入一般为300万-500万日元(18万-30万元人民币)。 社会转型离不开各种社会力量的合力,媒体的作用不可取代,正如陈丹青所言“国家的进步要看媒体”。要培育健康的媒体,让记者摆脱“妓者”形象,除了记者等媒体人需加强自我约束外,整个社会更需要为其解除紧箍咒,营造适合媒体人生存、发展的环境,让记者堂堂正正地直起腰来。 2013年5月8日 南方都市报 蔡成平:(作者系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 |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