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不腐,腐水不流。在水资源紧张的地方,瓶装水吃香;在水资源污染的地方,瓶装水更受欢迎。铺天盖地的瓶装水广告,给人们一个印象:瓶装水比自来水安全。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宁肯选择贵点的瓶装水,也不愿意首选低廉的自来水。为什么,就在于对瓶装水的信赖有加。这样的信赖,会不会遇到危机呢? 中国瓶装饮用水的国标中,水质指标仅有20项,而自来水的水质指标有106项。中国瓶装水标准滞后,测菌仍然按前苏联的标准。据悉,地方瓶装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大多都有企业的参与。(《新京报》5月2日报道) 瓶装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居然有国内瓶装水生产企业参与;测菌标准,竟然还在沿用前苏联的标准。不是没有最新的国际检测标准,而是我们“懒得”改用国际标准。这个新闻如果不被事后追加个“失实”的称号,想必要颠覆中国公众对瓶装水的印象了。瓶装水如此,桶装水的水质标准能好到哪里去,更是个问号。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规。行规,是法治不健全时代的产物。行规,自然是行业内部达成的协议。既然是内部协商,行规必然是行业内部妥协的产物。现代社会,行规被行业标准所取代。行业标准和行规不同,它由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并颁布,被强制执行。行业标准的制度,需要咨询行业内部的专家,但应以没有利益瓜葛的中立立构制定。如果有行业成员参加制定行业标准,犯了运动员兼职裁判员的忌讳。根据以往的新闻报道可知,不少行业标准的制定,几乎都少不了行业成员的参与。就连馒头生产标准,前些年不也曝出某某馒头企业主导了馒头标准的制定吗?瓶装水水质标准有瓶装水生产企业参与制定,哪家企业的代表肯主动刁难自己,只为对消费者负责?如果没有,这样的标准又有多少的实际约束力呢?就像考试自己出题目,高考的卷子,命题人靠初中的内容大抵不该太奇怪吧。瓶装水水质标准,也逃不出这个宿命。 任何一项行业标准,既是法律防线,同时也是“道德长城”。作为“法律防线”,标准的制定者不该有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定;作为“道德长城”,标准制定者应对产品的使用者负责,而不是对产品生产者负责。对于军人,我们爱说请你把枪口抬高一点,为的是减少杀戮;对于行业标准,我们也要说尽可能把标准提高一点,为的是保证消费者的利益。现在,我们的不少标准制定者反其道而行之,喜欢把标准制定得低点再低点,只为能节约生产成本,至于消费者的利益,反正他们制定标准的没有参与权,更没有足够的知情权。食品、饮品和瓶装水的标准,和公众的身体健康休戚相关,这方面的行业标准如果不能与国际接轨,只能祈求标准的制定者们良心发现了。现在,不少调侃自己已经百毒不侵,不就是行业标准丧失底线的结果吗?行业标准没有底线,诚如网友所言,“没有是非‘标准’的社会,是不会产生合格标准的。是谁让这个社会没有了是非标准呢?”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3/0502/02/8TRAT08V00014AE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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