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跳江事件引关注
这张轻生照片该发么? ■央视网质疑:不符合世卫组织提示,应慎用照片■湖北日报自辩:事发偶然,初衷是为警示珍惜生命 2月27日中午,武汉长江大桥上一男一女两名年轻人先后跳江轻生,在男子已经坠江之后,另一名女性跳江掉落的画面,被一名正巧在现场的湖北日报记者的相机镜头拍摄了下来。该照片次日刊发后,有评论认为摄影者和其就职的媒体此举有猎奇嫌疑,不符合新闻从业道德。昨天下午,湖北日报摄影部一名周姓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刊登这则新闻的初衷,恰恰是想警示年轻人要珍惜和尊重生命。此外据记者了解,武汉水警方面仍未找到两名坠江者。 记者拍轻生者坠江惹争议 27日,武汉大雾,长江大桥下的轮渡因此停航,湖北日报摄影记者李溪受命前去现场拍摄雾霾天气。中午时分,李溪正在长江大桥武昌桥头堡处拍雾霾照片,忽然听见有路人喊“有人跳江了!”此时,第一名跳江的男子已经坠落江中,在水面扑腾。正在此时,另一名女子爬上大桥护栏一跃而下。由于与两名年轻人跳江的地点相距约百米,也来不及阻拦,李溪随即抓拍下了女子坠桥的一幕。昨天,湖北日报在第十版刊登了《长江大桥昨现伤心一幕10秒内两个年轻生命坠江消失》一文,并配发抓拍到的坠江图。 新闻刊发后,引来网友和同行媒体的各种议论声。央视网新闻官方微博发布长微博“媒体该如何报道自杀”,表示世卫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发布的参考资料显示:“负责任的报道应把握机会对公众进行自杀教育,避免使用将自杀耸动化或正常化的语言,避免提供发生已致死或未致死之自杀的具体地点,谨慎使用照片或视频等。” “拍到轻生者坠江属偶然”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湖北日报摄影部,该部一名周姓领导介绍,由于报道刊发后引起一定反响,当事记者李溪已不希望被外界打扰。据周姓领导介绍,当日正是他指派李溪前去长江大桥拍雾霾天气,拍到轻生者坠江实属偶然。“我们也怕引起认为记者见死不救的误会,事实上我们的记者离跳江者的距离非常远,在原照片上坠江者是非常小的一点,大家看见的照片已经是截图放大倍数的,他是来不及救援的。”周姓领导强调,湖北日报刊发这则报道,目的是基于想让年轻人爱惜自己、不轻易放弃生命的初衷。 据湖北经视记者吴明峰了解,跳桥男女系初恋,因第三者介入感情而发生矛盾,双双跳江。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值班民警表示至今没有找到两名跳桥者。据悉,27日武汉水警方面一直打捞搜救到晚上6时。由于长江正处枯水季节,桥面距江面40多米,两人坠江后生还希望渺茫,目前已通报下游沿江派出所,如发现踪迹,将及时进行身份比对。 记者忠实客观记录可取 “救人还是拍摄”是新闻行业的一个老话题。除非在现场救助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比如专业救援人员在场,新闻记者就可以做职业化的选择,否则的话,还是应该以救人为先。但是,在完全无法救援的情况下,记者忠实客观地记录新闻事实也是可取的,但应当注意的是对新闻报道的价值观引导,报道本身应体现尊重逝者、提倡珍惜生命的主题。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吕尚彬 (原标题:这张轻生照片该发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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