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声段子《关公战秦琼》,批评那些胡乱联系的人。糊涂的人,限于智商原因,可能把不搭界的东西来个“拉郎配”;高智商的人,也会“张冠李戴”。这样的胡乱联系者,不是利令智昏,就是别有用心。 广东省政协委员李汴生批评媒体报道夸大食品安全问题,把“个案”推而广之到整个行业;动辄使用“有毒”、“致癌”等词语,夸大危害、制造冤假错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夸大食品危害。他建议,媒体或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品专家监审,涉及食品安全的报道应通过监审的审核。(《南方日报》1月29日报道) 一个学者型委员,苛求新闻报道必须按照科学研究的路子,既要有令人信服的数据支撑,还要通过专门的专家审查。假设李委员的建议可行,全国所有新闻媒体不仅要组建各自的食品报道专家审稿委员会,每个报道领域也得组建类似的专家审稿委员会。只有这样,新闻报道才能像学术研究那些“科学”、“严谨”,经得起验证和推敲。问题在于,新闻别是一家,新闻报道不是学术研究。新闻媒体面对的是尘埃乍起的世界万象,新闻报道必须在第一时间把现象广而告之。新闻需要真实,也必须真实,但新闻真实和学术真实不是一个概念。新闻真实,符合表象的真,就没有违背新闻伦理;追求真相的真,那是后续报道的任务。学术研究的真,则须透过现象探寻本质。强调新闻真实和学术真实的区别,为的是厘清各自的内在规则,避免让“关公战秦琼”笑话出现升级版。 失去时效,新闻将迅速贬值。食品安全报道,如果像李委员所建议的那样,做到句句有来历,字字符合科学精神。这种完美新闻,何尝不是新闻记者所追求的。问题在于,时不我待,食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不能即可通报全国,随时随刻都有人可能在吃问题食品,每进到肚里一点,他们将付出相应的健康代价。遥想当年,三鹿奶粉的质量问题,媒体造就知道。多少家媒体限于“审查”的压力,新闻躺在编辑部的电脑里。最终,如果不是东方早报记者果断揭开黑幕,三鹿奶粉现在估计还是河北省的纳税大户。那样一来,食品安全报道倒是不会制作舆论恐慌了,把这样的“恐慌罪名”该嫁祸于医生了:如果不是你们告诉患者,他们怎么可能知道是三聚氰胺害的患者。那样,是不是全国每家医院也成立各种疾病的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医生跟患者或者患者家属通报病情下,先考虑一下会不会造成负面社会影响——一个患者的诊断结果,涉及患者家人和亲朋,这也是“负面社会影响”吧? 新闻报道忌讳使用形容词,新闻报道需要具备科学精神,李委员的建议不是一点道理没有,遗憾的是他开出的处方太吓人:建立审稿制度。媒体享有新闻自由,这种自由不是没有代价,那就是文责自负。假若新闻报道歪曲了事实真相,食品企业可以和媒体对簿公堂。如果只是新闻报道使用了形容词,并没有冤枉报道对象,那么,新闻报道尽管有瑕疵,但毕竟瑕不掩瑜。鲁迅说,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再完美的苍蝇也终究不过是苍蝇。同样,真正的问题食品,新闻报道用赞美的语言表达,可以换取食品企业的好处费,但丝毫改变不了问题食品的本质。当年给三鹿奶业唱赞歌的媒体并不少,问题是这些媒体的赞歌,今天又是什么呢? 李委员的建议,在网上遭到一片批评:“连缅甸正式宣布解散媒体审查机构了,你们还在审查,做奴才上瘾了!”“真相垄断,必致谣言满天。”“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乎老百姓的生命,所以别说什么‘个案’好不好,你嘴里的一个‘个案’就是成百上千条人命。”“人命在它们眼里不如一杯酒啊”“这位委员不是做食品生意的吧?”“不想怎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而是想怎么堵老百姓的嘴。” 李委员是不是也该建议网络评论实行事先审查制度,免得自己闹心呢?如果审稿制度能解决现实问题,干脆取缔媒体,岂不更直截了当?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3/0129/04/8MC0QRHM0001124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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