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浪年度盘点的时候,传媒业我竟然挑不出十件大事来,也是第一次。下列事件,排名不分先后。 1, 微博关停评论。 2012年3月底,新浪和腾讯微博分别宣布,关闭评论数天,原因是“近期微博客评论跟帖中出现较多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双方公告均称,清理后系统将再开放评论功能,“进行必要的信息清理,是为了有利于为大家提供更好的交流环境,希望广大用户理解和谅解。” 民间舆论一时哗然。不过,人们还是看到了技术进步与权力威势之间的差异。 至于2012年,微博的删帖,更是一浪高过一浪。成本之高,躺着中枪之人之多,也是罕见。 2, 方韩微博大战,传统媒体被卷入 2012年初,有网友指控韩寒代笔,引发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并迎来微博上的所谓“方韩大战”,名人名家各自站队,支持自己赞成的判断,朋友反目,打的可谓天昏地暗,伤及诸多无辜,连一些传统媒体也卷入了,其影响力之久,在微博发展历史上应该是罕见的。 我曾经用德雷福斯事件引发的法国知识分子的分裂来观照围脖上的方韩大战,但后来感觉太抬举了后者。 我们中国周刊做的一期封面报道《有话为什么不能好好说》,便是由此引发的思考。 3,“微”滞涨。 微博越来越像传统媒体,越来越主流化。虽然它的平台和传播通道与传统媒体有很大不同,但目前支撑微博人气的,依然是传统媒体重点关注或者因为时效和管控无法完全表达的内容。 越来越向媒体,首先意味着有粘性内容的重要性,微博主流化后,其粘性活跃度已经处在平台盘整状态,向上突破的通道尚未打开,但有粘性的人和内容,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新的平台的出现,或转身,或活跃度下降,而粗野俗气的内容也会打击微博的粘性。加上传统的管控压力,微博的盘整压力其实很重。 越来越像传统媒体,则意味着商业模式创新的艰难。 当微信出现后,原来面临先手者巨大竞争压力的同业,似乎一下子松了口气。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新技术新平台开发对微博发展的压力。 不过,无论如何,我都认为,至少到目前为止,微博仍将是社交媒体中最具媒体特质的传播平台,类似于传统媒体中的大众媒体。 2012年腾讯微信的发展,让许多人有了新的体验,就像传统媒体市场出现新创办的媒体一样,必然对现有的平台产生压力。不过,就目前而言,微信平台更像是一个熟人沙龙,其传播很像是传统传播中的分众媒体平台。其未来到底会产生怎样的而影响,还需观察,需要时间来验证。 4, 媒体上的习李新政 2012年底,执政党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改进新闻报道被列入规定之中。 会议提出,“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长刘奇葆在中央新闻单位调研时也强调,“中央新闻单位要带头改文风”。 此背景下,中国的市场化媒体,罕见地被允许不使用通稿,大篇幅描写中国新一代领导集体的行踪,还有通过新华社发布的新领导集体的家庭生活通讯,等等,都通过传统媒体和微博等社交化平台得到了充分展示,这种变化,多少给中国的媒体打了一支强心剂。 我曾在新京报上著文,《把新闻价值的判断权还给媒体》。虽是常识,但尊重常识实现常识,往往需要花费巨大的努力。 5,央视你幸福吗争议; 2012年中央电视台推出了《走基层百姓心声》特别调查节目“幸福是什么?” 一经在新闻节目中播出,引来了许多争议和讥嘲,也让“幸福”成为媒体的热门词汇。 不过,在我看来,节目中看似荒诞的回答,能够在新闻报道中播出,本身是个大事情,也是对表面庄严神圣社会的解构,这是一种值得记录和值得鼓励的努力。 6,重庆电视台恢复商业广告播出 薄熙来主政重庆时代,重庆卫视被要求做红色频道,取消了商业广告,经费由政府财政列支。一时媒体业界学界舆论纷纷。薄王事件之后,人废政息,重庆卫视也开始恢复商业广告的播放。 建设公共电视台并非不可以,BBC模式是可以借鉴学习的,但这得有前提。中国的电视台一方面拿着财政补贴,一方面做着商业广告,显然有问题,但要做公共电视台,却也是不够格的。 重庆卫视虽属极端个案,但改革开放至今然发生了,是应令人深思的。媒体与政治走的太近,政治强奸媒体,闹剧虽已结束,但谁敢保证不重演? 7, 媒体的公关之战 市场经济,商业化社会,企业间的竞争往往是白刃战,在这种商战中,媒体成了竞争各方纷纷拉拢的对象,公关之战,从传统媒体到社交化平台,愈演愈烈。2012年的几次大商战,比如电商行业、传统机械制造业、转基因等,都有不少媒体卷进。 媒体成为商战的一部分,在商业社会尤其在中国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的社会里,总是难免的,而且可能会越来越严重。承担一部分公关职能,并不是罪过,关键是如何定位自己的媒体性质,尽力保持一定的中立性,平衡信息的传播。 8,郑州报刊亭之死。2012年,郑州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治理违章报刊亭,市区421个报刊亭将被全部拆除。官方的理由一是它们均属违章建筑、无证经营,二是退路进店,还路于民。 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合法,郑州市有司的决定似也无可指摘。但是,城市报刊亭的形成,自由其历史渊源,而且,在许多城市,报刊亭除了给一些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外,也已经成为一座城市的文化风景,虽然有些残破,却也让一座座灰色的城市,平添了许多亮色和人气。我只是希望,有司在做出这样决定的时候,能够有所考量,不是一味地拆除,还需要建设。 毕竟,一个城市的人们,除了衣食住行,还有精神生活的需要。 |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