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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标签是黑幕的遮羞布

2012-8-28 16: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60| 评论: 1|原作者: 欣岩|来自: 本网原创

摘要: ”。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那些被冰封的权利一旦觉醒后,用“道德”标签吓唬人者,只能遭到社会无情的讽刺。
道德是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法律可以明码标价,告诉你违法的成本,道德则是无形的绳索,触犯的代价不好估量。法律是有期徒刑,道德属于无期徒刑。道德污点,一旦沾身,死后还散发着气味。法律有法庭审理判决,道德问题由社会集体研判,可以感觉到道德压力,却找不到何人裁定你的过失。道德属于信仰范畴,只有相信她的存在,道德才可以发挥作用。因而,道德具有超常的力量。道德不是哪个人或组织的私藏品,却总有人把“道德”当作标签,随意乱贴。乱贴道德标签者,不是无知便是别有用心。当然,二者的混血儿更多。

 
2012年3月以来,湖南湘潭人廖红波为申请“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起诉多个镇政府。这些案子中廖红波已败诉3起。廖红波介绍自己在把易俗河镇政府“三公”信息放在微博上时,被镇上领导说“不道德”。廖红波告诉记者,不在乎最终输赢,但是会坚持上诉。(《新京报》8月28日报道)

信息本质上是物,它没有腿脚,自然不会移动。信息的流通,必须依靠人力的传播。有些信息,披露讲究个适宜性,不到特定时刻不能轻易亮相。有人喜欢抖包袱,这种泄密令信息所有者非常尴尬。如《中国好声音》节目遇剧透困境,节目未播出,信息已经满街走了。有的信息,本来属于公共信息,可掌管者偏偏捂着,迟迟不肯和公婆见个面。这方面,“三公”经费最有代表性。政府信息,除国家秘密,必须置于阳光之下,这才可以保证政府清廉,也只有清廉的政府才可以取信于民,并充满活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就施行了。这两年,中央部委的“三公”经费,也终于发布了。虽说不少部委的三公经费非常粗略,至少迈上了一个台阶,这些信息由每家部委自己发布在网上,人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阅。从世界范围来看,如果有政府道德的话,公开三公经费,是其法定的义务。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合法的东西必然是合道德的。如此说来,公开三公经费,也该是政府部门道德的底线。易俗河镇政府,拒不公开三公经费,已经赤裸裸地违法。面对廖洪波的追问,反而指责人家“不道德”。非礼勿视,只有不属于“礼”范畴的东西乱看了,才不道德。政府部门依法披露三公经费,而不是等别人索要。这样,政府方面的道德,就多了个非礼勿捂。中央部委的经费都可以公开,我就不信镇级政府的经费非常私密。不敢见人,必然有其不可告人的东西。如果藏而不露是“道德”的,监督岂不就是一项罪恶了吗?

既然道德源自社会的约定俗成,入乡随俗才显得必要。一项行为,如果法律强制性规定了,有些部门冒犯道德,顶撞民众,最终不是否认现行的道德法律,就是道德法律否定这些“顽主”。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那些被冰封的权利一旦觉醒后,用“道德”标签吓唬人者,只能遭到社会无情的讽刺。近年来,廖洪波式的人物在渐多,在我看来,这样的人才是道德的楷模,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在推动社会进步。这样的人,自然会受到社会的尊重。那些把“道德”标签当作救命稻草的某些部门,注定要受到舆论(道德力量)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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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dmin 2012-8-29 10:29
2012-08-28 16:58:28  来源:商都网http://view.shangdu.com/601/20120828/601_56910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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