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传媒教育网 海明评说 查看内容

如何看待相亲节目引起的血案?

2012-5-20 12: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27| 评论: 0|原作者: 欣岩|来自: 本网原创

摘要: 电视应该是教人理性、知美丑的媒介。如果观众看了某些节目,产生“想亢奋,想发狂、发疯”的感觉,这样的节目和鸦片又有何异?
胡戈的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点石成金,把遭到公众恶评的电影《无极》给“变废为宝”。烂片常有,胡戈不常有,此事古难全。影视本一家,电视节目的质量,同样参差不齐。评价一档电视节目的优劣,有的拿收视率当尺子,有的以广告收入论成败,有的以符合官方审美标准为优劣。收视率、广告收入和官方的态度,都是“即时的评委”。真正上乘的节目,还要经得起时间的推敲。有的节目,荧屏上风光,播出过留下后患,显然不能算作好节目。一档相亲节目引发的血案,就是一个标本。

2011年7月,南京女子黄某被人杀死,警方当夜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说到作案动机时,林某称在看相亲节目时,看到很多美女在台上,一时情绪亢奋,就失控产生了幻觉。司法鉴定表明,林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杀人时其正处在发病状态。(《金陵晚报》5月20日报道)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电视媒体极力打造的相亲节目,看似既成全生男生女的美事,又满足了公众的消遣需求,自己也是名利双收。如此多赢,是否真的名副其实,要看公众对相亲节目的口碑,要看学界的评价。南京这起血案,虽属罕见的个案,却从一个侧面对泛滥的相亲节目敲响了警钟。

电视媒体属于公共平台,人人都有利用媒体的权利。这并不等于说,家长里短的事情,全部可以搬到电视上展示。信息传播资源有限,电视上播出的内容,必须符合公共、公益和公开这三个原则。个人的终身大事,属于私人事务,要上电视节目,必须具有典型特征,有审美的价值,有传播的必要。时下的相亲节目,被作为日常性节目定时播出。像这种把公民私人事务的东西搬到电视荧屏上,制造的是喜剧,把无价值的东西强加于公众收看。要不讨观众嫌,除了煽情和表演,这类节目很难不让人感到厌倦。煽情和表演,导致“剧中人”靠语言和行为的出格博取观众的喜欢。至于相亲本身,反倒并不重要。

相亲节目衍生出血案,在谴责杀人者、同情遇害者的同时,我们的电视媒体更应该有所觉醒才是。媒体从业者应清楚,人的神经细胞,受外部环境的刺激,可以作出条件反射。荧屏上的低俗语言、暴露的衣着、不雅的动作,均可能被电视机前的观众所模仿。克制力差的人,还可能作出过激的行为。林某杀人,虽然与其精神病发作有关,但正如他所说,相亲节目的刺激,成为他施暴的导火索。

一个世纪前,美国报界已经注意到信息纯洁的重要性。那时就明白:报纸要洁净,以不污染餐桌为底线。电视节目和公众的关系更为密切,假若电视节目不够纯洁,其传播效果如何不言自明。相亲节目,有的人称“非诚勿看啊!现在电视中的美女都是摆在货架上任人挑选的”,这样的节目“看了都想吐了,一群婊子在上面找二代,有什么好看的”(网易网友)。也许网友的话有些夸张,仔细想想,也不无道理。

电视应该是教人理性、知美丑的媒介。如果观众看了某些节目,产生“想亢奋,想发狂、发疯”的感觉,这样的节目和鸦片又有何异?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