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顺口溜,“上吊穿黄袍,死要面子”,给那些至死都要摆谱者画了一幅逼真的肖像。拮据的人摆谱,那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有执法权的穷单位倘若死要面子,必然会穷折腾。如此一来,活受罪的则不是死要面子的单位,而是被这些单位穷折腾的民众。哈尔滨双城市的城管部门,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2月2日,哈尔滨双城市一些副食店商贩被当地城管强征了一百四十袋元宵去慰问敬老院。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这就是个抢的单位,抢是领导临时决定的。”2月6日,该局局长周旭东在接受微博联播记者采访时承认,执法人员执法“走样”,已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处罚。(央视2月6日报道) 社会是个非常的矛盾体,这也是伦理困境存在的温床。和其它地方城管执法人员的纯匪气不同,双城市城管身上多了一点侠气。临近元宵节,不忘当地敬老院的孤寡老人,想学学李逵孝敬他娘的做法。怎奈单位又不想花钱买礼品,怎么办?上司点头,衙役到街头打劫,勒索来140袋元宵,送到了敬老院。不晓得品尝元宵的老人们是否知道是城管局给他们送来的慰问品,更不清楚对记者实话实说的城管队员,是否也跟敬老院道出了实情,这些元宵是我们用水浒好汉的做法弄来的,当然也无法知晓,当地敬老院知道元宵来路不端,还肯否接受?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敬老院方面称,当地城管经常送一些他们没收的东西孝敬老人。看来,城管的“劫贫济叟”不是作秀,形成了一种传统。正因为这样,更让我们难以简单地肯定或批评这种劫贫济叟传统了。 这两天有个新闻,说宋朝已经出现了慈善机构。一个社会如果形成了救助体系,那么,“梁山好汉”就从其出现的那天起,就失去了其合法性。所谓的“杀富济贫”,不过是民间用暴力手段,主观地追求一种经济平等。这种平等本身就缺乏基本的法理基础,也缺乏人道精神。现在毕竟早已不是水浒时代,社会进入了法治时代,一切公民和法人的活动,必须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超越了法律,就是对社会的反叛,就是社会的敌人,理应受到法律的审判。 麻烦在于,理想的情景总是显得超前,骨感的现实,总是让人惆怅。以城管为例,如果统计部门或学术调查机构对城管新闻做个调查,统计的结果可能很不乐观。按照我的判断,应不少于95%的新闻都是负面的。也许,媒体可以误解一家城管单位;也许,报道可能失实几次,但我深信新闻媒体的报道,99%属实并客观。能像双城市城管部门爱心尚存,心中经常牵挂敬老院,哪怕是劫贫济叟也要去孝敬一下,这样的城管单位在全国城管系统,应该属于“道德标兵”级别的单位了。即便如此,丝毫不代表我对劫贫济叟做法的赞同。毕竟,敬老院还没到离开城管的接济就揭不开锅的地步。如果敬老院的老人们知道自己吃的元宵等食品是城管孩子们打劫来的,他们老泪横流的代价,远远超出这些元宵价值本身。 劫贫济叟的城管,人性尚存,我们不该一棍子打死;自称“这就是个抢的单位,抢是领导临时决定的”,也是个敢于一语道破天机的单位,在全国城管单位里,同样凤毛麟角。怎奈这样的“敢动中国”感动不了中国,也抵消不了他们所作所为造成的危害。
变了味的城管,造就了变味的慰问。双城市城管“劫贫济叟”的传统,新意我们领了,请你们在良心发现的道路上继续前进,脱掉匪气,恢复正气。否则,解散这样的单位,倒也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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