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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摄影展超半数社会记录类获奖作品被取消资格

2012-2-3 12: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7| 评论: 0|来自: 中国青年报

摘要: 2月1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将获奖的25件“社会记录类”作品在网上公示。该类别获奖作品本有52件,其中的27件作品因存在PS行为,被取消获奖资格。

2月1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将获奖的25件“社会记录类”作品在网上公示。该类别获奖作品本有52件,其中的27件作品刚刚被取消获奖资格。

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秘书长姜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27件被取消获奖资格的作品中,有一部分存在“像素移动”,即“PS”行为。有参加鉴定会的专家告诉记者,这部分比例高达70%~80%。

《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至今已举办九届。自第八届以来,主办单位由《中国摄影家》杂志社一家扩展到《人民摄影报》、山西省晋城市信息中心三家。

2011年4月29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发布《征稿启事》,向全国征稿。

2011年12月16日至22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对评委会评选拟获奖作品进行了公示,并于12月23日在网络上对获奖作品进行了公告。

获奖作品分为四类进行评奖,每一类别一等奖只有一名,“社会记录类(单幅)”一等奖作品为董彦斌的《圆梦》,“社会记录类(组照)”一等奖作品为刘效勉的《雄志越太行》。

然而,山西省晋城市摄影师白锁亮2011年12月29日和2012年1月2日在自己的博客中两次发文,认为这两件一等奖作品均涉嫌造假。

记者看到,在白锁亮的博客中,他对两张照片进行了技术分析。《圆梦》拍摄的是一对老人和一对年轻人在天安门城楼前的合影,白锁亮认为从光线、人物比例及其他细节来看,上面的两对人“怎么看都能看得出是PS上(去)的”。

《雄志越太行》组照说明载明,此组照片是山西晋阳、晋焦、晋长、晋济四条高速公路修筑的“工地纪实片”,据介绍,这是从1997年以来汇集的数千张照片中选取的8张照片。

然而,白锁亮却通过技术手段展示出,这些照片中涉嫌增减内容,比如原有的电线被涂抹掉了、不存在的山峰却出现在了照片中。

白锁亮在博客中说:“社会纪实必须真实!违背记录摄影真实性原则、修改原始影像必须取消获奖资格!希望主办方和评委能大大方方给个说法。”

记者注意到,在白的博文后面,一些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们甚至对上述照片提出了新的疑点,跟帖的大部分网友都支持的观点。

2012年1月3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作出回应,声称在网上发现白锁亮在博客中提出的质疑。“为了维护‘社会纪录类’作品的真实性,组委会将聘请数码技术专家对全部该类入选作品进行再鉴定,待鉴定后由组委会共同发布最终结果,欢迎广大影友关注并监督。”

1月31日,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作品鉴定会在《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召开。此前,组委会与相关人员联系,调取原始图片数据。

鉴定专家为数码影像技术专家刘宽新。

据“晋城新闻网”报道,经过将参展作品与原始作品对比,运用技术手段和摄影特性分析方法,检查像素是否移动、遮盖,结果发现,《雄志越太行》组照存在明显的后期处理痕迹,不符合大展征稿启事要求。

对于另外一幅受到质疑的作品《圆梦》,刘宽新称,经过查验原始图片,发现除对画面进行小幅裁剪和镜头校正外,并未对原始像素进行移动、遮盖。

值得关注的是,在鉴定会上,刘宽新还将在鉴定过程中发现的部分不符合大展征稿启事要求的参展作品,一并提交大展组委会讨论。

最终,组委会认定,《雄志越太行》组照存在利用电脑移动像素的痕迹,决定取消其所获奖项。组委会认定《圆梦》作品真实,但由于该作品曾获第二十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铜奖,也不符合本次摄影大展参展规则,因此也取消其所获奖项。

结果,第九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获奖作品中,社会记录类有27件作品被取消获奖资格,这其中,有25件是因为不符合参展规则。另有两幅作品为胶片拍摄,组委会宣布,“截至鉴定期限,仍未收到作者提供的底片,视同放弃入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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