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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生敲诈北大教授”案被告获无罪释放

2012-1-8 18:53| 发布者: 白雪| 查看: 255| 评论: 0|原作者: 王蔷|来自: 北京晚报(北京)

摘要: 本报讯 去年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的“北大教授指控情人敲诈30万”一案有了下文。昨天该案被告的代理律师透露,在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后,日前海淀检察院对被告小丽(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已羁押8个多 ...

本报讯 去年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的“北大教授指控情人敲诈30万”一案有了下文。昨天该案被告的代理律师透露,在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后,日前海淀检察院对被告小丽(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已羁押8个多月的小丽被无罪释放。

小丽原系云南省丽江市某高中纳西族女生。2009年10月,小丽与几个同学在丽江广场散步时,结识了比她大26岁、只身前来丽江旅游的北京大学教授秦某。两人相谈甚欢,当晚便确定了情侣关系。

随后小丽数次来京,在宾馆或对方家里和这名教授幽会,还在一次回程途中烫伤双脚,从而与高考失之交臂。因教授承诺帮她上北大,小丽义无反顾地跟他好了两年,但终究未能圆大学梦。

2011年4月22日,小丽在要求秦教授兑现帮其到北京上大学的诺言未果后,遂提出让教授给其30万元了事,否则将指使其一高中彝族男同学持枪杀了教授全家。未料秦教授将这一情节用手机录音并报警,随后小丽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名义被刑事拘留、逮捕。

昨天下午,小丽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许昔龙律师在其微博上透露:“小丽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终于走出看守所的大门,与前来迎接她的亲人相拥。经过漫长的审查起诉程序后,公诉机关终于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

据介绍,许昔龙律师去年得知小丽家境贫寒后,大幅减免律师费受托为小丽辩护。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时,许律师向公诉机关提出:本案肇因于小丽与秦教授的特殊情感纠葛,名牌大学教授的身份使涉世未深的小丽沉溺于可以通过特殊关系上大学这一不切实际的梦想之中。后小丽出于绝望和愤怒,才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对秦教授进行了口头威胁,但是这属于情急之下的临时起意。

许昔龙认为,最终小丽也没有得到30万元,而小丽之所以到今天的地步,也与秦某利用北大教授身份玩弄女生的不道德行为分不开。事后,秦教授对小丽的行为予以了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求情书。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出发,小丽的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并建议作不予起诉处理。

海淀检察院在历经二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后,于2011年12月3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被羁押了8个多月的小丽终于被无罪释放。


去年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北京大学向社会通报,由于涉案教授的行为严重违背人民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要求,败坏了学校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校方已经停止了该教师的工作,并解除了其教师职务。              

新闻回顾:北大教授与高中生发生婚外情被解除教职

近日,北大教授王学明(化名)指控其高中生情人敲诈其30万元,8月28日,北京大学宣传部证实该教授已被解除教师职务,北大认为该教授品行不良,其行为违背了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的要求。有知情人称该教授在北大“极其普通”,网上所猜测的教授名字都不正确。

北大教授称被高中生情人敲诈30万元(图)

北大教授王学明(化名)和高中生小丽(化名)在丽江邂逅成为情人,两人年龄相差26岁。王学明曾承诺帮助小丽上北大读书,却一直没能允诺。今年4月,小丽再次要求上大学未果,便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向王学明索要30万元,两天后小丽被民警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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