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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辅导员圈定名单让学生选人大代表

2011-11-30 10:13| 发布者: 刘海明| 查看: 434| 评论: 0|来自: 中国青年报

摘要: 福建省三明市艺术学院一名学生在网上发微博称辅导员圈定名单让学生选区人大代表,“四个候选人,有两个姓张的是必选的,剩下的两个任选一个”。三明学院艺术学院辅导员陈朝昌承认该事属实,称是听学院领导口头传达的 ...

“明天早上8点去田径场选举,四个候选人,有两个姓张的是必选的,剩下的两个任选一个,具体说明已发至群共享。带上选民登记表,还要自带笔和书。未满十八周岁的同学,不能参加,要留在宿舍直到选举结束才能出来。”这是今天傍晚网名为“涵子童鞋”的网友以“大学生选票是这么选的”为题在微博上发出的信息。这条微博很快被转发开来。

“涵子童鞋”随后发上了一份题为“区人大选举相关事宜”的通知,其中写道:“三明学院是三元区人大换届选举荆西街道第三选区,共有4名正式代表候选人。根据差额选举的原则,要求从4名候选人中选出3名正式代表。其中,张丽华、张敬丰必须要选上。

中国青年报记者今晚通过微博联系上了“涵子童鞋”。这位福建三明学院的大二女生告诉记者,她发上网的这份有关选举事宜的通知是今天下午辅导员陈朝昌发到班级群的共享文件。在这份文件中,还明确列举了选举或不选某位候选人的理由:《选举法》中规定女性代表不少于一人。张丽华是唯一的女性代表候选人;张敬丰是区人大常委,是区放在我们学校寄选的,必须要上。农工党的陈少强、无党派人士林静二者选一,由学生自己选择。

记者打电话给三明学院艺术学院辅导员陈朝昌,他承认网传的这份文件出自他手。问及为何要规定学生选谁或不选谁,陈朝昌说他是听学院领导口头传达的。

记者问陈朝昌:他所说的《选举法》中的规定是从哪里看到的,他回答是“听其他人这么说的”,自己并没有看过《选举法》。记者告诉他,《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

针对“涵子童鞋”所发的微博,网友们纷纷发表评论。碧桐书院国际双语幼儿园园长周晓音在微博上说,“我们当年两个候选人,老师直接告诉选其中一个。结果不听话的我们,全部投给了另一个。” 网友“自由以太”表示,“必须要选上?那投票不投票还有啥意义啊?!”网友“小人物0529”指出,“操纵选举是违法的,谁在知法犯法?” 三明学院党政办副主任陈荣辉则在实名微博上回应说:“这是你们院系的哪位高人的大作啊?常识性错误犯得如此低级,简直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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