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到的世界,是表象的世界。至于表象下面有没有隐藏真相,要看表里是否一致。许多时候,表象下面存在猫腻。如何拂去猫腻,让真相置于阳光之下,便成为人们的普遍诉求。按说,依照当代的技术条件,揭开事件中的真相,不该有多大难度。在我的印象中,自“华南虎照”事件起,真相在我们这边变得弥足珍贵,因为任凭公众可着嗓子喊,真相总是千呼万不出来。当然,这个断言在某些人看来并不客观:“我们早已提供了真相嘛,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们自己是信了。”真的真相,不以哪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以你我高兴与否,它毕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这样的真相,起码公众会认可这个事实。有的“真相”,挑战公众的智商,却披着真相的外衣,以真相的名义屹立在红头文件中,写进新闻报道里。不论公众多么地不相信,这样的“真相”竟我自岿然不动。如此咄咄怪事,不时就能遇到。 8月27日下午6时40分左右,湖北省公安县纪检委干部谢业新在办公室身亡,尸体上发现刀伤10余处。谢一个月前参与协助查办该县副书记贪腐案。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政府网8月29日晚发布消息称,经公安机关的缜密调查,谢业新系自杀身亡。(《新京报》8月30日报道) 谢业新死得并不蹊跷,但死因真相却非常不可思议。人有可能寻短见,前提是死比活着好受。即便如此,不少自杀者在自杀未遂之时,绝大多数放弃继续走向死亡,因为彼时彼刻,后悔还来得及。谢业新挥刀自杀,朝自己砍十余刀,要么是他自杀技术过于差,不懂得如何结束自己的生命,要么是觉得罪孽深重,不“自我凌迟”不足以心理平衡,故意一点点砍死自己的。这种死法,该是心理学家研究的标本。并且,他还创造几个奇迹:死后没见凶器在什么位置,没见旁边的办公桌上有什么血迹。砍自己那么多刀,最终还能坐在椅子上安静地死去……如此违反常规的做法,只因为静脉割断,最终被定为自杀。如此法医和法医鉴定,敢不敢公布法医名字,公开鉴定结果。如此鉴定结果,敢不敢请其他地方法医二次鉴定,都很让人怀疑。 谢业新不是第一个“自杀”的官员,只是他这个“自杀”更令人不可思议而已。对于这个“自杀”结论,门户网站的新闻跟帖以百页计算,未见有苟同这个结论的,这本身就是很大的奇迹。我在想,一个几乎不可能成立的结果,为何干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布呢?只能说,有人需要这样的结论。自杀,可以免去多少灾祸啊。自杀,说明公安县的社会治安没有问题,说明官场团结,说明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逼死了谢业新。一句话,只要他是“自杀”,当地就没有责任,他只能自负死亡责任。一个在办查处腐败案件的官员,一个性格开朗、口碑不错、死前无自杀征兆的人,突然间死得很惨,居然还是自杀造成的,这样的“真相”,除了让个别人自娱自乐外,还有什么意义? 尊重事实,这是做人的底线。可是,制造的真相,是在以真相的名义制造假象,愚弄公众,这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也是对公众的大不敬。我们想问:这究竟是为什么!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1-08-30/040323071685.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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