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政党、卡特尔政党这些概念都存在争议(Koole,1996),或许只应被看作是理想型,但它们共同的涵义是,政党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发生改变,政党在一定程度上转型为专业的竞选工具。全民政党没有预设立场,从积极角度来说,可以成为社会主要利益集团谈判的场所,各种利益能最大程度地在政党框架内达成妥协。但超越群体利益必然影响到全民政党的政治忠诚基础,使政党和公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选举上,从而推动了选举的个人化(Kirchheimer,1966)。卡特尔政党则直接削弱政党制度的基础,由于政党为公民提供的选择失去实质性意义,政党竞争流于形式,竞选成为“奇观”式的表演。Katz和Mair(2018:158)认为,当代西方的民粹主义浪潮表面看来是由于移民、经济等问题所推动,实际原因是卡特尔政党刻意淡化社会分歧,民众的需求和偏好没有在主流政党中得到重视和被代表。 从上面简略的回顾可知,大众政党衰落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其中,社会结构变迁是根本性的原因。大众媒体虽然被研究者列为政党衰落的众多因素之一,其真正的意义却在于,当政党疏离于公民社会之后,媒体有更多空间来扮演议程设定者的角色(Mair,2013)。世纪之交曾有大量的学术讨论关注这一现象。由于电视等新兴媒体产生广泛的影响,正在出现的民主形式被称为电视民主、媒体民主、观众民主等。但从政党政治变迁的角度,一方面,竞选报道的个人化、奇观化很大程度上是转型后政党的政治逻辑所致,并非媒体侵入政治领域所致;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大众媒体的参与,也不可能有转型后的政党政治。因此,媒体并不外在于政党政治,而是成为政党政治运行的构成性因素。从积极的角度来说,转型后的政党竞选淡化政纲,选举供给的相对自主性增加,政治人物成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创业者,以电视等新兴媒体为沟通工具,促进了“一种新型代表制的形成”(曼宁,1997/2019:204)。由于政党政治的基础结构和实施条件改变,政治领导人通过选举的制度程序而获得的权威不再牢固,迫使政治过程趋于开放和透明,以赢得公众信任。在媒体发展之前,政治人物对大多数公众来说是隐形的,自我形象管理仅限于议会等有限的范围,新的公共性/可见性一定程度上弥合了公众与政治领导人之间的距离(Thompson,1995)。 本世纪以来,新兴传播技术和大众媒体在政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技术变革推动经济转型,政治利益动员和政策制定日趋复杂,社会经济不平等加剧,民众的不满上升,抗议成为日常政治的一部分(Kriesi,2013),媒体可见性也成为提高政治绩效(performance)的重要工具。另外,在一个日益多元化和去中心的世界里,很多冲突领域是在冲突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也需要重新安排政治格局。这些都提升了沟通和调解(mediate)在政治过程中的重要性。 由于公民对政治精英的信任降低,政府权威下降,决策和行动越来越需要面向公众进行论证,欧美国家对政治制度进行了广泛的改革,以增加透明度。美国两党在总统选举中通过候选人初选来扩大公民影响力,全民公投等直接民主形式在欧美均有增加,信息自由法、阳光法案等使公民团体和个人获得新的合法权利,扩大了公民参与的非选举渠道,形成所谓的倡导型民主(advocacy democracy)(Dalton et al.,2003)。Warren(2002:683-684)曾乐观预期全球化“削弱了国家作为统一的集体行为者的重要性”,公民冷漠和疏离政治过程仅仅是人们对正式政治制度不满,新兴的政治活动形式(如新的传播技术所支持的小型社团、非政府组织)“为参与式民主理论描绘了新的领域”。 但全球化也带来流动性的挑战,在诸多跨国性的灾难事件、突发事件中,以民族国家为依托的当代西方政治遭遇荷兰学者Hajer(2003:176)所谓的决策的“制度空白”(institutional void),没有单一的主权权威来解决特定的问题,“政策和政体组织(polity)都取决于话语互动的结果”。草根运动、公民社会行动和个体激进分子等制度外政治活动形式激增,面向观众的表达和表演(performances)成为塑造社会现实和制造公众信念的基本路径。近年来,政治学者提出“代表性主张(claims)”补充实质性利益代表概念,以包容传统的主流政党政治、政治创业者和各类社会运动中的代表性问题(Saward,2010),其核心即在于强调政治过程(包括选举政治)的象征(symbolic)维度。政治人物作为倡导者将讨论扩大到政府机构之外,“使整个国家成为一个公共论坛”,大众媒体作为中介的沟通网络必不可少(Urbinati,2000:767)。 政党在今天的西方国家中依然重要,控制了大多数的政治过程,但政党体系自身一直处于变迁中。在传统的主流政党之外,新的反建制的、社会运动的政党也在兴起(De Vries & Hobolt,2020)。这些被视为政治局外人的新政党,不少是极右翼的民粹主义政党,也有从原来的中左翼阵营中分裂出来的,如德国的绿党。民粹主义运动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受到广泛关注。公共传播架构的转变和数字媒体生态被认为促进了民粹主义运动的发展,错误和虚假信息的传播与当前的“民粹主义时刻”存在某种联系(Tumber & Waisbord,2021)。不过,正如Hallin(2021)所论,民粹主义政治确实是“媒体化的政治”,我们却不能如一些“媒体民粹主义”论者所说的,将民粹主义运动归因于媒体逻辑和数字技术(Mazzoleni,2014),相反,它更可能反映的是民粹主义者对新闻媒体和数字技术的挪用,也就是说,是政治逻辑作用下的媒体表现。 实际上,占主导地位的政党遭受新兴政党的挑战是历史的常态,一些挑战者能够取得长期或短暂的成功。从目前欧洲的情况来说,主流政党虽然衰落,一些国家的社会民主党仍然表现出色,另一些国家的社会民主党竞选失利,但其福利保护主义的社会政策却被民粹主义政党所继承(De Vries & Hobolt,2020:43-44)。数字技术不仅为社会运动和民粹主义政党提供便利的工具,也为传统政党发展带来契机。通过线上招募新成员,英国工党在2015~2017年间成员数量增长一倍,达到50万之众(Vaccari & Valeriani,2021:2)。与传统的官僚组织相比,政党本身也趋于更灵活的参与模式。线上投票和捐款、个人订阅新闻信(newsletters)或社交媒体信息流等简单的参与形式,也模糊了正式成员和松散的隶属关系之间的界限(Chadwick & Stromer-Galley,2016)。 有学者称当前的政治竞选进入“数据驱动”时代,数据技术应用分裂成两种模式,即用于动员和告知选民的“科学模式”和用于传播错误信息的“颠覆模式”(Römmele & Gibson,2020)。数字技术和社交媒体发展给未来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实证研究显示,社交媒体使用有助于增加政治包容性,提高了整体的公众参与水平,有可能促进政治平等(Vaccari & Valeriani,2021:8)。另一方面,在当代社会结构碎片化和个人化语境下,各种虚假信息、错误信息、仇恨言论和极端主义情绪也得以广泛散布。数字深度造假与人们的认知偏见相互作用,侵蚀制度信任,加剧社会分裂(Chesney & Citron,2019)。但从目前的实证研究来看,尽管受到数字传播环境的冲击,专业新闻机构在维护健康的信息秩序上仍然至关重要(Vaccari et al.,2023;Park et al.,2024)。 总体上,欧美的政党政治变迁是在第二次现代性危机的宏阔背景上发生的,这当中有大众政党自身在实现阶段性目标后所必然面临的危机与转型,而流动的现代性所导致的传统权威的削弱和既有政治制度的失效,也迫使民主政治探索新的解决方案。新闻媒体不是这一过程的动因,但是参与了这一过程,乃至成为民主政治转型中的一个构成性因素。这些不能简单地归于媒体逻辑与政治逻辑的此消彼长或相互作用。在新的社会和政治语境下,媒体与政治的关系提出新课题,政治媒体化需要从政治实践过程与媒体的象征权力运作相结合的角度来把握其涵义与后果。 接下来,本文以商议民主为场景简单勾勒政治实践与媒体权力的相互作用情况,目的不在于具体分析媒体在商议民主实践中的作用机制,而是深化对媒体在政治实践中的构成性角色的理解,并以此为基础来探讨用新的分析概念取代“媒体逻辑”的可行性。当前西方政治实践除了制度化的政党竞选外,还包括不少有争议的边缘形式,如传统意义上具有破坏性(disruptive)的社会运动、试验性的全民公投等,选择商议民主为案例,主要考虑其实践相比于其他形式更为模式化,较适合在中-微观层面的分析。 商议民主语境里的媒体施为性 商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作为对政治决策的投票机制(即聚合模式)的补充,其概念和实践复兴于1990年代,很大程度上受到哈贝马斯思想的影响,认为民主更多涉及意见的转化,而不是简单地聚合(aggregation)大多数人的偏好(Elster,1998)。法国学者曼宁(Manin,1987)的经典论文为政治商议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曼宁认为,就社会正义原则而言,政治正当性建立在自由平等的个人的一致意愿(will)之上,但这在现实中极难实现,作为实践惯例的多数原则与正当性并无必然联系。造成这一困难的原因在于,个体的意愿被看作是既定的,而在现实中,个体虽有偏好,却并非完全知道其所欲(want),真正的欲求需要通过内在的审思(interior deliberation)以及与他人的对话来确定。因此,在政治决策中,正当性的基础不是个人已经预先确定的意愿,而是他们确定意愿的过程,也就是商议的过程。 但是,商议模式也面临不少批评。首先,传统的商议理想强调理性的推理、说服,主要体现为一种谈话、交流过程。这实际上是赋予特定的表达能力(如平静的不带感情色彩的措辞)以特权(杨,2000/2013:45),对不善此道者并不公正。更重要的是,商议民主以参与者之间的政治平等和包容为前提,而在结构性不平等的社会中,人们之间未必有共同的理解或利益(杨,2000/2013),对一致性的强调造成对特定群体/利益的排除。在竞争性多元主义者眼中,冲突和对抗不可避免,需要创造一种多元民主秩序,使竞争对手的存在得到承认(墨菲,1993/2005),而商议民主对理性和普遍性的强调,其本质是精英主义和不民主的,因而也是一种去政治化的实践。 部分是对这种批评的回应,近年来,不少学者主张商议民主的系统论方法,认为在大规模社会中,政治活动分散在各种各样的机构、团体、组织和媒体中来完成,不同场所的活动相互作用而形成复杂的商议系统。一个仅从自身角度看来有缺陷的机构,对整个系统来说可能是有益的。这样,一些通常被认为与商议民主不相容的因素,如专家、抗议活动、倡导组织乃至党派媒体,都是商议民主制度的核心要素,因为,“系统的各个部分可能具有互补或置换关系”(Mansbridge et al.,2012:3)。另外,研究者也不再将达成共识或减少分歧作为商议的目标,而是通过商议来澄清和理解彼此之间的冲突,产生元共识(meta-consensus),即对问题的共同理解和对解决冲突的共同想法(Öberg,2022)。 商议民主的实践项目大多以迷你公众(minipublics)的小规模形式展开,如公民讨论组(panels)、公民陪审团、市民会议等,随机选取普通公民来代表更广泛的公众,讨论具体的政策议题,参与到与专家的对话中,以弥合精英阶层与人民的关切之间的脱节(Fishkin,2018)。迷你公众嵌入政治过程有许多潜在的积极作用,最重要的可能是,它可以有效地包容边缘的、少数人的声音(Lafont,2019)。但其中的问题和矛盾也十分突出。首先,商议质量与公共性的矛盾,小规模的商议有可能获得高质量的意见,但经过慎重考虑的判断与个体原初的模糊的偏好/意见常有差距,因此,公民需要熟悉迷你公众的运作并理解其中的政治意义(Lafont,2019)。其次,迷你公众不等于人民,宏观商议不可回避。政治化商议的结果从本质上来说不具有客观性,而是体现了大众在特定时刻里的主观偏好(Landwehr,2017),因此,商议民主必须将广泛的公众包容进来(Lafont,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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