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生活就是舞台,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其实,社会才是最好的戏台,每个社会成员都是演员。所不同的,有的是固定演员,有的则是客串演员。每个人都有客串的机会,只是有的人事先知道自己客串什么,客串时究竟要做什么;有的人虽然被告知客串什么,未必知道自己是真的去演戏,还是被别人利用。成功的“客串”,可能皆大欢喜。有的成功,不论成败,注定要留下把柄。
一群在北影厂门口等着演戏的群众演员,被拉到征地现场,换上保安衣服,但这跟演戏无关。21日,丰台区长辛店镇政府称,被征地的张郭庄村民阻挠地铁施工,丰台区政府和施工方决定雇用保安参与征地,目的是驱散村民,确保施工进度。但对施工方雇用的保安来自哪里,并不知情。(《新京报》6月22日报道) 以暴抗暴的事例渐多,这表明,强拆有风险,去前应谨慎。对于那么不达强拆目的誓不罢休的主儿,譬如长辛店镇政府,想必请正规的保安公司参与强拆困难。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恐怕与保安公司顾忌伤害风险的问题。长辛店镇政府派员到电影制片厂门前雇用找戏活儿的群众演员。供大于求的群众演员,只能见戏就上,不问自己穿上保安制服去演什么片子。为强拆壮胆的“保安大军”由群众演员担纲…… 神奇的土地,神奇连续剧没有终结的时候。群众演员假扮保安去强拆,最终虽然望风而逃者居多,没有干太多坏事,网上对这批群众演员口诛笔伐者居多:“小丑粉墨登场”,“那些人真傻冒,为了几十块钱,万一被打死了还不是白死?”这些演员自己也承认:他们都是在拿命换钱,有的还当过传销的“药托儿”。 群众演员不问青红皂白穿上保安服装奔赴强拆现场,显然不符合演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公众怒其不争,也并非没有道理。我们的责怪也只能到此为止。真正的罪恶不在有群众演员存在,不在于他们稀里糊涂充当强拆方的“马前卒”,而在于强拆制度的合法性,强拆单位侵犯人权和物权的违法成本的低廉。丛林法则的东西,在我们这里由基层政府继承着,报道中的这个长辛店镇政府,就是其中之一。按照群众演员的介绍,类似的经历已经成为“常态”。这表明,长辛店镇政府不是第一次雇用群众演员当保安的单位,是不是最后一个也很难说,只要有利益驱使,只要政府违法没有成本,别说雇用群众演员,就是把卡扎菲的雇佣军高新挖来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前提是雇用的成本低于强拆后的巨额收益。如果遇到霸道的主儿,连群众演员出演保安的费用也赖账,群众演员更是既可怜又可悲了。 雇用群众演员扮保安,说明拆迁方不是真穷,他们能雇得起几百名保安,一天按人均60元的工资,200人的假保安队伍,仅工资成本也得一万二千元。加上雇车和吃饭,没有两万元下不来。倘若把这些钱补偿给被拆迁者,兴许我们的社会就会减少一些暴力冲突,减少一些民怨。遗憾的是,对于强拆者来说,他们宁可把钱扔给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也绝不施舍给被拆迁户一分钱。这是权威思维在作祟,出了问题也会一推三六五,不知道谁雇用的群众演员,这些演员属于临时工,他们的行为自行负责。如此机关算尽的买卖,试问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无耻的逻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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