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4日,本博主在多家网络平台上发布了《民主与法制》社三位省级记者站站长写的《举报某法制媒体“一把手”尹宝虎充当“两面人”》的举报材料后,该社某省记者站的刘站长将他和中国法学会副秘书长兼《民主与法制》社社长尹宝虎的对话录音发给了我,说是“对话”,实际上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辩论,其精彩程度不输于新加坡国际大专中文辩论赛。不过,某记者站刘站长和社长尹宝虎之间的辩论,不是面对面的辩论,而是在手机通话中进行辩论,但这并不影响这场辩论的“听点”和精彩性。辩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下午4:54;辩论时长为:22分钟 1秒。网友一定会会问:站长为何会和社长发生辩论?简单地说,《民主与法制》社拖欠了几位省级记者站站长的工资、“五险一金”以及垫付的工作经费,每人被拖欠的金额都在百万以上,尹社长却只同意给他们十多万元(欲知详情,可百度一下《举报某法制媒体“一把手”尹宝虎充当“两面人”》链接地址https://3g.k.sohu.com/t/n846371101?serialId=718ada78752507da9e6ae6752313da5a&showType=》) 本博主听了录音辩论后,欣赏之余,忍不住将这场辩论录音记录转换成了文字,并将这场辩论的精彩“听点”(记录成文字后应为“看点”)晒在网上,以飨读者。下面的三个角色分别为:尹社长、刘站长、本博主。因辩论中的话语太多且很多重复性的话语,故本博主提取两人辩论中带观点的话语进行简明扼要的点评。 尹社长:给你们发送了协议(大意) 刘站长:你应该给出个答复函,我当时跟孙英哲(注:社里的纪委副书记)说你给我定个工资标准,你连工资标准都没有给我们定,出具的协议你的依据是什么呀?你连依据都没有! 尹社长:这个是当面谈的事,那个依据也反复跟你说过。 刘站长:没有人跟我们说过啊。 尹社长:你老兄来谈啊,我们是希望你来谈的。 本博主:连工资标准都没有定个标准,一个在《民主与法制》社工作了20年的老资格记者,月均工资不到1000元,这个工资水平是报社领导随心所欲的产物,还是依据什么政策或法律法规出台的? 尹社长:你通过这种(发帖)方式,自以为向尹宝虎施压,把你们这些人搞臭了,你们怕了,你们就得多给我钱。你老兄知道现在北京是怎么弄的吗?北京整个信访系统从上到下坚定不移要打击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行为)......问题解决不了,那就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决不能向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方式妥协。 刘站长:社长,你要换位思考,你站在我这个角度换位思考吧。 本博主:按照法律规定,信访人采用“闹”的方式要打击,但有义务解决问题的单位领导如果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导致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也同样要依法追责和依法打击。尹社长要记者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是尹社长自己说过,公检法都是我们的人,记者打官司恐有理也打不过你! 尹社长:协议内容你同意不同意啊? 刘站长:你跟谁协商了?事先都没跟我协商的情况下,直接就给我发个协议,这属于什么协议? 尹社长:这个协议也是个要价,也是我方能够做到的...... 刘站长:你也没有跟我协商,社长,你应该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叫协议。 本博主:协议协议,顾名思义,只有协商而后才有协议,不与刘站长协议就给他一个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协议,这不叫“协议”只能叫“霸议”! 刘站长:你给我 16 万,你的依据是什么?你可以问问律师,这个 16 万都是怎么算出来的? 尹社长:我已经都问过了。 本博主;协议约定给退休的刘站长16万元,只怕让遍天下的律师翻一辈子书也找不到依据! 尹社长:劳动法?这是你老刘理解的...... 刘站长:不管是谁,咱们是不是得讲理,要依法办事?咱们不要强词夺理好不好啊? 尹社长:是在跟你讲理哪,你老是觉得网上去闹扯横幅,你觉得这个合适吗? 刘站长:你跟我讲什么理?你没有和我协商就给我这个协议书,社长你是搞法律的,能行得通吗? 本博主:下属哪敢不讲理?刘站长借助网络发声,也是在“理”不通、“法”不行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三位站长并未一开始就采取发帖的方式维权吧? 尹社长:你千万别以为传媒监管局就完全信你的,其他记者站的人看着你这样做,把你当英雄就完全信你的?我都不好说别人是怎么看这个事? 刘站长:我没有当英雄,我也不想当这个英雄,是你把我逼到这个地步的。 尹社长:什么叫逼你? 本博主:不说理、不讲法,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给刘站长一份以16万元画句号的协议书,要求不让任何第三方知道的情况下让刘站长接受16万元,这不是逼是什么? 尹社长:我不跟你说了,现在有两种解决方式:第一是你到北京来,律师掰细了揉碎了跟你算,这是一种。第二种,走仲裁程序。 刘站长:社长,咱们心平气和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要求你给我个工资标准,比如你在吉林当站长的时候,7 年没有工资,零工资,这个期间该给我多少工资?7年后有了工资后给怎么补差额,按照国家标准补工资就行啦。 尹社长;就是按照北京市最低标准。 刘站长:你给我拿出个最低标准,我连北京最低工资也没有啊?你强行就给我出个协议书,你说我能接受吗? 本博主:刘站长进报社工作后7年“零工资”还未给缴纳“养老金”这走遍天下也讲不通,7年有了工资也没有达到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关于工资标准有据可查:2012年民主与法制网招聘信息,招聘网络部副主任,底薪4500元加午餐补助,试用转正后,底薪6500元加午餐补助及两个节补和五险一金,根据经营业务加业务提成及奖励。另外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规定,站长按着社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标准配备。站长零工资显然与法相悖。 尹社长:你都60岁了,还在网上搞这些东西干嘛? 刘站长:你应该换位,我就说白了,你根本没有拿我当人看。 尹社长:我的妈呀!我跟你苦口婆心说了多少次。 本博主:刘站长说的也没错,牛马都得喂草料,刘站长工作7年没有一分钱的工资,这是不是“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 尹社长:老刘给你的标准是高的。 刘站长:我不希望你给我高,我也不希望你给我低,咱们就依法依规办就完了。 尹社长:要解决问题,你就该老老实实的,别搞这种小儿科的东西,否则害的是你自己,知道吗? 刘站长:你逼着我这么做呀? 本博主:“我给你的标准是高的”,尹社长一不小心透露出给几位退休站长多少工资,都是由他定的,也就是尹社长想给谁多少就给多少,也不需要集体研究。据了解,社里就尹社长一人独大,其他人哪有什么话语权?至于在网络上发帖维权是小儿科,我才第一次听说,这算是尹社长个人的独特认知吧! 尹社长:尹宝虎是什么人?你已经告了多少状了?你搞的那些录音带,一个字一个字地翻译出来,都报给学会纪检组和学会领导了,人家都从头到尾看了,没毛病! 刘站长:你讲的、你办的都没毛病呗?社长,我想这么做吗?都退休了,我连工资都没有甚至连基本保障都没有,你退休还有工资呢,我退休有工资吗?我在民主与法制社干了 20 年,我什么都没有啊! 本博主:刘站长绝没有将你尹社长告倒的想法,他需要的只是两个字“公正”,毕竟他退后还要生活,你尹社长有旱涝保收的工资,他什么都没有,你尹社长该理解他哦。 尹社长:你说家丑不可外扬,但你无中生有到处告状,你都“扬”到天下去了! 刘站长:社长,我怎么无中生有啦!(如果你认为我是诬告你)你可以告我诬告呀! 本博主:三位记者在帖子中表了态:如有失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你尹社长如果觉得三站长举报不实,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三人,不必要费力气向网络平台进行不实投诉或对平台施加压力让平台删帖呀! 尹社长:你过来跟你谈,给你掰开了,揉碎了,给你的标准是最宽最宽的。 刘站长:不不不,你那个标准不对,社长,你要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那条哪款,你那个协议书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怎么能出那个东西啊? 尹社长:这不是你逼着要的吗? 本博主:既然是标准,就是统一的、一致的,不存在什么给刘站长是“最宽最宽的”,刘站长要求按照《劳动法》定标准,这没毛病啊! 尹社长:你退休了,就来讹民主与法制社来了,是不是? 刘站长:我从来没有讹过谁,你要这么说,社长,你是在侮辱我的人格。 尹社长:你别朝这个方面来弄,到时候对你没好处! 刘站长:我不怕这个,你说的是你能动用公安抓人是吗?没问题,你可以动用。 尹社长:你又在给我扣帽子,真莫名其妙了。 刘站长:你不是说公检法都是你家的吗? 本博主:因尹社长说过公检法都是(我们)一家的,所以刘站长比较敏感,或许是刘站长过虑了、多想了吧。 在尹社长和刘站长的另一次对话中,当谈到劳动关系时,尹社长说社里和记者站是承揽承包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刘站长反问:记者站可以承包吗?尹社长:不只是记者站可以承包,中国法学会也可以承包,后来觉得自己失言了,急忙改口称法学会大楼也可以承包。 尹社长与罗站长也有精彩对话,不管是和谁对话,尹宝虎都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话语中对站长充满了敌意,毫无法纪观念和道德底线,仿佛他说的话就是法律,简直把《民主与法制》社当作他家的自留地任意处分。尹社长在和罗站长的对话中,罗站长义正词严、辩口利辞,言语犀利、有理有据,而尹张口结舌、理屈词穷,听着让人难受。究竟尹社长与三位站长的辩论是何等的精彩,本博主引用中国古代章回小说里的一句话: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编者按:实话实说,在这场辩论中,刘站长占了压倒性的上风,这不仅仅是因为刘站长思维清晰,逻辑严谨,有言之有物、言之有序、言之有理、言之有情的口才,也不仅仅是刘站长内在修炼与外在技艺的完美结合,而是情理法原本就在刘站长一方,导致尹社长在辩论中渐渐落于下风,只好采取回避锋芒、绕开主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等方式避免尴尬。 如哪位网友想听听尹宝虎社长和刘站长、罗站长辩论的录音,本博主随时可以提供。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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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诗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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