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参与起诉的欧洲出版公司共计 32 家,来自超过十个欧洲国家,包括施普林格出版集团(Axel Springer)等行业巨头,总共索赔金额高达 21 亿欧元(IT之家备注:当前约 163.8 亿元人民币)。 控方代理律师表示,谷歌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导致广告技术市场竞争减弱:控方媒体公司本能以更低的广告技术服务费用,从广告中获得更高的收入;更重要的是,这些资金本可以用于加强欧洲媒体行业的整体建设。 谷歌广告业务近年来一直处于风口浪尖:早在 2021 年,法国竞争管理局对谷歌的广告技术业务处以 2.2 亿欧元的罚款,去年 1 月,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发起诉讼,要求拆分这家巨头的广告技术业务;而在去年 6 月,欧盟反垄断机构也就此部门的反竞争行为发出异议声明。 谷歌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公司反对这起“投机和机会主义”的诉讼:“谷歌与欧洲各地的出版商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合作。(谷歌的广告工具)在同这些出版商的合作中不断适应与发展。 责任编辑: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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