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峰:是对方在引用;方舟子恶意中伤,不道歉就走法律程序 玉溪师院:不知道这件事,学院没有方波老师 学术打假名人方舟子又在他的微博掀起风波。前天下午6点5分,他的微博披露: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2007年发表的论文《略论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观念》与玉溪师范学院方波、季红丽老师2004年发表的《由“自然”之道和“虚静”说看〈文心雕龙〉中的道家存在》论文大量雷同。从发表时间看,是孙抄别人,还抄出不通的错别字。对此,孙海峰说,方舟子纯属“恶意中伤”,如果方舟子不公开道歉,将走法律程序维权。 方舟子说,从发表时间看,是孙抄玉溪师范学院两名老师的论文,且还抄出不通的错别字。如:“远荣辱”变“达荣辱”,“三才”变“二才”,“天地万物”变“大地万物”,“之”变“主”。在微博中,方舟子还附上一张图片,用红色字体标出两篇论文的雷同之处。 此后,方舟子还发表微博称,孙海峰的本科是长春科技大学地质专业,研究生才去汕头大学学文学,算是半个理科生。“这种水平,理科生、文科生都可以鄙视他。”方舟子还进一步举例,孙海峰抄袭玉溪师范学院方波、季红丽的论文时,把引文中的错误也照抄了过去。例如,“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都缺“万”字;“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4个句子结构一样,3个标点符号也应一样,但都是前面一个逗号,后面两个顿号。“这些低级错误表明他读不大懂古文,只能是他抄别人。” “看来戏是越来越精彩了。希望方舟子能对今天的言行负责。”对方舟子的披露,孙海峰也在微博上回应:这篇文章是他2002年读博期间的一份学习作业,并投稿到3家杂志社但未刊出(本人保有原始文档)。2007年修改完善后拿出来发表,之前他一直不知竟在2004年被盗用。他本人已向公安部门举报,被盗途径正在侦查。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孙海峰。他称,他与方舟子原本没有个人恩怨。近日,他出于对学术的“兴趣”,在微博上参与了对方舟子妻子抄袭别人论文的评论。此后,方舟子就“盯上我了”。 《略论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观念》确实是他在2002年读博时的一份“学习作业”,原题为《“自然”本义探》,当时除了作为作业上交并放在网上与同学交流外,并向杂志社投稿但未刊出。“我还留有底稿。”方舟子在微博披露此事后,昨天中午,他与玉溪师范学院的方波、季红丽老师取得联系。对方承认,两人在写论文时,从网络上参考了他的论文。但因网络上的论文没有原始出处,两名老师引用时也就未加注明。“电话沟通后,我也不打算再追究他们。我们已达成谅解。”孙海峰称,方舟子在微博上对他完全是“恶意中伤”。“他如果不公开道歉,我将走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昨天下午3点37分,孙海峰在实名微博上发表了《就本人作品被方舟子恶意中伤为抄袭的公开声明》。 “我不知道。”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玉溪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的季红丽老师,对方称,她当时只是帮助方波收集整理材料。“不知道论文有没有抄袭。”对于方波,外国语学院办公室的老师称,学院并没有名为方波的老师。记者又联系了玉溪师范学院办公室和科研处,他们均称,学院老师众多,都不认识方波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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