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香港媒体高层涉索贿遭廉署起诉 一名报馆广告部高层涉向4名下属索取及收受约12万元贿款,被廉政公署起诉,连同两名下属同样涉嫌向其提供贿款亦被起诉,3人被控3项串谋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及5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3人获准保释,下周一于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两下属被控提供贿款
案情透露,《商报》广告部时任助理总经理胡桁志、又名胡智衡,案发时负责监管部门运作及监督销售代表,其余两位被告李国维及敖锦辉则为时任销售代表,二人及另外两名销售代表于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为4项活动获取多笔赞助费共逾350万元。
署方指出,胡桁志及李国维涉串谋向两名销售代表索取3笔共约3.5万元贿款(占有关活动佣金三成),作为胡协助二人取得赞助的诱因或报酬,结果他们均拒绝两名被告要求;至于李国维及敖锦辉另涉向胡桁志提供4笔共约8.3万元及5000元贿款,作为胡协助他们取得赞助的报酬。
来源:传媒见闻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cemJqW5IHhvy9oC5MSZpA
编辑:屈妍君
|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