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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学术不端者5年内禁止申请基金

2011-4-28 13:0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22| 评论: 2|原作者: 王萍|来自: 北京晨报

摘要: 昨天,北京市法制办就《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有剽窃、侵夺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晨报讯 (记者 王萍) 有剽窃、侵夺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昨天,市法制办就《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项目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编造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且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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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admin 2011-4-28 13:08
网易北京市手机网友 ip:115.171.*.* [手机上163.com看贴回贴] 2011-04-28 10:57:03 发表 这种人太多了,基金有发不出去的危险,哪位记者有兴趣可以调查一下近几年想评院士那帮人干了些什么,也许能搞出个轰动新闻。顶[4]回复收藏复制
引用 admin 2011-4-28 13:07
网易北京市网友 ip:114.247.*.* 2011-04-28 08:41:04 发表 呵呵,学术造假的现象恐怕不是少数了,近年来单单媒体曝光的著名“教授”“专家”之流造假的也不在少数,没有被曝光的,或者说造假得逞的恐怕数量也很惊人。连续10年以来,国家每年在逐年加大对科研的投入力度,每年用在科研上的钱是一年比一年多,课题也是名目繁多,呵呵,前世花了不少,真正结题以后出来多少成果?或者说出来几个可也让同行公认的成果,就不可而知了,更不要说让国际同行认可了,呵呵,反正是心知肚明,外行很难窥其究竟,内行更不愿意多此一举堵自己财路,反正是“你申报我申报他也申报,你骗钱我骗钱大家都骗钱”而已,呵呵。
问题在于哪里?单单是发现问题以后5年不得申报就可以制止这种造假之风吗?我看有掩耳盗铃之嫌,呵呵。如果我们在课题执行过程当中能有第三方的机构对课题执行的关键性环节监督,对数据有可靠的评估,那么造假也不是很容易吧?
呵呵,一家之言,有不同意见者请谅解,别拍我砖呀。顶[24]回复收藏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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