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有个关于“信仰是什么”的段子,流传甚广。这个段子的大概意思是:信仰就好比桥上的栏杆,它立在你的身边护着你,尽管你在过桥时并不需要扶着它,但你却感到生命有了保障。 段子也是寓言,往往蕴含着为人处世的道理。人离不开信仰,而信仰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如果说信仰具有护栏的功能,道德感又何尝不具有这样的功能?人生在世,有道德感陪伴在身边,我们不必时刻念叨着它,一旦我们做错了事情,却立刻能为自己的过失而感到愧疚;对于严重的错误行为,将产生巨大的羞耻感。正是愧疚感和羞耻感让我们有能力重返道德世界,按照道德原则行事。否则,再泾渭分明的事情,有些人也无法明辨是非。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2022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三批次)》,公布了46起学术不端行为,涉及来自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52名学者。 此前,今年3月和9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先后通报两批次共22件科研不端案例。10月通报的案例在数量上,更是超出了前两批次的两倍。这表明,对于自然科学领域的科研不端行为,国家层面的打击力度正在加大。 令人费解的是,社交媒体舆论场对此次被通报者持同情态度的并不在少数。上述被通报者中包括西安交大的四名医生,有人为他们辩护道:“能不能让医生好好看病就得了,又要求医生治病又要求他们写论文,他们哪里有时间写论文?”“医生实战不更重要吗?把人家逼得。还上热搜,这让人家以后怎么好好做医生啊!”“治病的就让治病,搞研究的就让好好搞研究”…… 还有一些参与讨论的网友对于被通报的科研不端问题视而不见,反而对报道此事的新闻媒体颇有微词:“涉及的学校很多啊,为什么单单把西安交大的拎出来,你们做新闻的都是这样吗?”“清北不好欺负,西交大软和好捏。”“西交何德何能让你们专门给他买个词条?”此外,对于科研不端现象也有“慈悲为怀”的声音:“国内抄袭这不都是平常事嘛。”“只是个别现象,还是一切向好的。” 科研造假,往重里说,违反的是《著作权法》,理应依法处置;往轻里说,违背的是科学研究的基本道德准则,理应受到舆论的道德惩罚。面对科研不端,社交媒体舆论场的喋喋不休,居然是对查处和报道的诘问和责难,以及直接或间接为科研不端者护短、辩解。这般缺乏道德耻辱感的喋喋不“羞”,实在让人难以理喻。 科学研究之所以备受社会敬重,在于这是一种创造性的智慧劳动,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可以从事这项活动。具有崇高社会荣誉感的科研活动,容不得半点的掺假行为。在科研活动中弄虚作假,将他人的智慧劳动成果贴上自己的名字,甚至以此骗取国家科研经费支持,这样的行径与盗窃无异。 我们难以要求每一位从业科研工作的学人爱惜自己的羽毛,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去投机,但对于舆论场来说,应通过舆论监督促使更多的科研人员意识到良好的科研名誉至关重要。当所有的科研人员具备这样的职业荣誉感时,他们才会因为惧怕强大的舆论压力油然而生一种羞耻感。正是这样的羞耻感,促使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的大道上,让道德感始终陪伴在他们身边,从反面典型中的可耻行为中记取教训。 一个国家的科研道德状况固然与学术界的整体道德水准有关,也与舆论场的道德敏感性密切相关。假如一个社会无法容忍任何科研不端,科研管理部门查处科研不端行为,媒体曝光被查处的科研不端案例;当科研不端者在网络舆论场成为“过街老鼠”,接受网络围观者和讨论者的口诛笔伐,巨大的舆论压力将刺激科研道德的完善,让任何有过科研不端行为者在良心中受到煎熬,这样的舆论监督才是对科研不端的最好监督。 相反,如果舆论场的公共讨论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出于维护某个利益共同体的“声誉”,对被点名单位的排序耿耿于怀,对于违背科研道德者抱着“唐僧心态”,以“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姿态宽容科研领域的失德者,舆论场的这种“道德上的袖手旁观”言论,又何尝不是一种舆论场道德缺失的写照? 人的本性中有惰性的一面,即便是具有事业心的科研人员也不例外。不论什么动机触发的投机取巧,都需要科研管理部门和网络舆论双管齐下,助力堵死科研不端行为。如果管理部门在行动,媒体在跟进,舆论场却拖了科研监督的后腿,岂非咄咄怪事? 替科研不端辩护的任何说辞都不能成立,如此喋喋不“羞”当休矣! http://epaper.ynet.com/html/2022-10/30/content_407312.htm?div=-1 【原稿】 面对科研不端,喋喋不“羞”当休矣 刘海明 最近,网上有个“关于信仰是什么”的段子,流传甚广。这个段子的大概意思是:信仰就好比桥上的栏杆,它立在你的身边护着你,尽管你在过桥时并不需要扶着它,但你却感到生命有了保障。 段子也是寓言,每个段子都蕴含着为人处世的大道理。人离不开信仰,而信仰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如果说信仰具有护栏的功能,道德感又何尝不具有这样的功能?人生在世,有道德感陪伴在身边,我们不必时刻念叨着它,一旦我们做错了事情,却立刻能为自己的过失而感到愧疚;对于严重的错误行为,将产生巨大的羞耻感。正是愧疚感和羞耻感让我们有能力重返道德世界,按照道德原则行事。否则,再泾渭分明的事情,有些人也无法明辨是非。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2022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三批次)”,爆出46起学术不端行为,涉及来自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52名学者。(澎湃新闻10月26日报道) 在此之前,今年3月和9月,该基金委已经先后通报两批次共22件科研不端案例。10月通报的案例在数量上,更是超出了前两批次的两倍。这表明,对于自然科学领域的科研不端行为,国家层面的打击力度正在加大。 对违背科研道德的行为,舆论场本该从道德层面谴责形形色色的造假行为。令人费解的是,社交媒体舆论场对被通报者持同情态度的并不在少数:“能不能让医生好好看病就得了,又要求医生治病又要求他们写论文,他们哪里有时间写论文?”“医生实战不更重要吗?把人家逼得。还上热搜,这让人家以后怎么好好做医生啊!”“治病的就让治病,搞研究的就让好好搞研究。”“说得对!”还有一些参与讨论的网友对于被通报的科研不端问题视而不见,反而对报道此事的新闻媒体颇有微词:“涉及的学校很多啊,为什么单单把西安交大的拧出来,你们做新闻的都是这样吗?”“清北不好欺负,西交大软和好捏。”“西交何德何能让你们专门给他买个词条?”此外,对于科研不端现象也有“慈悲为怀”的声音:“国内抄袭这不都是平常事了。”“只是个别现象,还是一切向好的。” 科研造假,往重里说,违反的是《著作权法》,理应依法处置;往轻里说,违背的是科学研究的基本道德准则,理应受到舆论的道德惩罚。面对科研不断,社交媒体舆论场的喋喋不休,居然是对查处和报道的诘问和责难,如此缺乏道德耻辱感的“喋喋不羞”,可以解读为间接地替科研不端者的护短之词,怎不耐人寻味? 科学研究备受社会敬重,在于这是一项创造性的智慧劳动,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可以从事这项活动。具有崇高社会荣誉感的科研活动,容不得半天的掺假行为。在科研活动中弄虚作假,将他人的智慧劳动成果贴上自己的名字,甚至以此骗取国家科研经费支持,这样的行径与盗窃无异,这样的盗窃者就是智慧财产界的窃贼。防止科研不端,我们无法要求每一位从业科研工作的学人爱惜自己的羽毛,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去投机。对于舆论场来说,起码的正义感促使公共讨论者去批驳任何“舍荣誉而求生”(古罗马诗人尤维纳利斯的话)的科研人员,通过舆论监督促使更多的科研人员意识到良好的科研名誉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当所有的科研人员具备这样的职业荣誉感时,他们才会因为惧怕强大的舆论压力油然而生一种羞耻感。正是这样的羞耻感,促使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的大道上,让道德感始终陪伴在他们身边,从反面典型中的不耻行为中汲取教训。 一个国家的科研道德状况固然与学术界的整体道德水准有关,但是,也与舆论场的道德敏感性密切相关。假如一个社会无法容忍任何科研不端,科研管理部门查处科研不端行为,媒体曝光被查处的科研不端案例,当科研不端者在网络舆论场就像“过街的老鼠”,接受网络围观者和讨论者的口诛笔伐,巨大的舆论压力将刺激科研道德的完善,让任何有过科研不端行为者在良心中受到煎熬,这样的舆论监督才是对科研不端的最好监督。相反,如果舆论场的公共讨论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出于维护某个利益共同体的“声誉”,对被点名单位的排序耿耿于怀,对于违背科研道德者抱着“唐僧心态”,以“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姿态宽容科研领域的失德者,舆论场的这种“道德上的袖手旁观”言论,又何尝不是一种舆论场道德缺失的写照呢? 人的本性中有惰性的一面,即便是具有事业心的科研人员也不例外。不论什么动机触发的投机取巧,需要科研管理部门和网络舆论双管齐下,堵死科研不端行为。如果管理部门在行动,媒体在跟进,假如舆论场拖了科研监督的后退不说,替违背科研道德者辩护的“喋喋不羞”当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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