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账号散布谣言被点名,该如何问责? 图片(详情请见链接) 来自国家网信办网站以上截图显示(红色框为本号添加标注),3月26日, 中国网信网发布《国家网信办指导网站平台加强涉东航客机坠毁网络谣言溯源及处置》指出,对网上传播的关于MU5735的谣言进行溯源,网络谣言已被及时清理,其中指出“太原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的网络账号曾经散布谣言信息如下: 关于“杨丽萍经纪人是‘唯一没有登机乘客’”的网络谣言
快手的首发账号为“太原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首发时间为3月21日18时12分。 上述单位指出,网络谣言已被及时清理,首发账号已被相关网站平台依法依约予以关闭禁言处置。 按照上述信息指引,快手APP有上述同名昵称账号。该账号为某媒体认证账号,但是没有被关闭禁言处置,有网友甚至留言指出造谣、还没封号。 因此,暂时无法确认被点名的“太原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是否为媒体认证账号。截至2022年3月29日22时,该同名账号出现“三无”: 一是无更正。 二是无道歉。 三是无关闭。 如果该同名账号是媒体认证账号,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等管理规章,新闻机构及其主管单位要履行以下义务: 一是凡经调查核实认定报道存在虚假或者失实的,新闻机构应当在本媒体上及时发表更正,消除影响。 二是对新闻记者未实地采访,仅凭网络信息或者道听途说编写虚假报道的,新闻机构要公开道歉,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要追究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记者、责任编辑、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此,如果该账号属于媒体机构的,经过追责后,还要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一是主动登记不良从业记录,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二是暂缓核发新闻记者证。 另外,根据党纪等规章,新闻媒体所在纪检监察部门要启动“一案双查”,对内部有关处室和人员进行党纪问责,提出警告以上处分。 如果发布虚假新闻的媒体不主动纠正、道歉和查处,属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按照上述提及的规章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否则要承担失职失察责任。 作者:老总签发单 来源:老总签发单(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8qesZs2OvprXTIKv78UvQ 编辑:马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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