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静宜大学、中华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学校现启动2011年秋季赴该两校交换生的报名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和选拔要求公布如下: 一、 选拔人数: A. 静宜大学:2名(免费交换生) B. 中华大学:名额不限(自费生) 二、 选拔对象:与上述两所大学专业对口的大二在校本科生 A. 静宜大学专业信息详见附件:2011-2012大陆交换学生手册 B. 中华大学专业信息详见:www.chu.edu.tw 三、选拔要求: 1、有适合境外学习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2、学生自愿申请; 3、家庭有经济能力承担学生在境外期间的费用。 四、选拔程序: 1、申请学生需认真填写附件中《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相关学院进行审查、签章; 3、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面试; 4、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面试结果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5、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向对方大学提交交换生名单,在获得对方大学认可后,候选学生提交对方大学的申请材料; 6、候选学生获得对方大学邀请函,在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协助下办理相关手续。 五、学习期限:2011年9月-2012年1月(一学期) 六、相关费用: 1、 学费: A. 赴静宜大学交换生免交对方大学学费,需正常交纳我校学费; B. 赴中华大学交换生需交纳对方大学学费(详见附件:中华大学学费、住宿费标准)和我校学费; 2、其它费用:在外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保险费和机票等自理,其参考标准约每学期2-3万元人民币。 七、其他事项 1、交换学生在境外大学获得的相关专业的学分将得到我校承认。学习结束后,由境外大学开具成绩单,经学校教务处确认,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转换认定。 2、交换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我校规定的交流期限,在外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大学的各项管理制度。 八、报名与咨询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10日 咨询电话:6089127(欧老师) 附件: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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