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十五日公布“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其中要求持有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九十小时的“继续教育”。 习近平主政后要求“党媒姓党”,近日大陆拟限制“非公有资本”从事新闻业务,媒体环境逐步压缩。而此次要求新闻采编人员须接受“继续教育”,是旨在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的新闻工作队伍。 根据这份“暂行规定”的内容,规定适用对象包括在中国大陆国家新闻出版、网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目的是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知识。“专业科目”包括新闻专业知识、行业发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 这项规定要求新闻单位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及记者证年度核验、换发的重要条件。 编辑:古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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