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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记者站将一律重新登记 违规者将依法注销

2011-3-25 13:1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38| 评论: 1|原作者: 刘声|来自: 中国青年报

摘要: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刘声)新闻出版总署今天下发《关于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从4月15日至7月25日集中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全面清理违规记者站,并对全国所有记者站一律重新进行登 ...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刘声)新闻出版总署今天下发《关于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从4月15日至7月25日集中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全面清理违规记者站,并对全国所有记者站一律重新进行登记。

通知要求,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在“百日行动”中对记者站进行综合评估,对存在报刊出版单位向记者站下达经营任务或者记者站人员从事广告、发行等经营活动,记者站擅自聘用工作人员和设立分支机构,记者站人员利用新闻采访活动摊派报刊发行、广告甚至敲诈勒索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严重违规问题的记者站一律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依法注销登记。

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联合“扫黄打非”部门,组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查处举报电话,集中受理群众举报,重点取缔各类非法记者站,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访活动。

通知要求,报刊出版单位要从是否为记者站的设立和日常工作提供了必要保障条件;是否存在擅自设立记者站或以设立工作站、办事处、通联站、发行站等形式替代记者站问题;记者站是否存在超越记者站业务范围,擅自编发内参或者从事中介、担保、调解等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记者站是否存在擅自承包报刊,从事非法出版物出版的问题;记者站是否存在未经本单位批准擅自设立记者站网站或者承办网站地方频道,并在网上发表未经本单位审核批准的新闻报道或新闻素材的问题等11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此外,通知还要求报刊出版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所有记者站采编人员的名单、职务在报刊上进行一次公示,并在报刊出版单位网站上长期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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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admin 2011-3-25 13:14
网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网友 ip:122.158.*.* 2011-03-25 10:56:36 发表
是该好好管一下了,好多人打着记者的旗号招摇撞骗
顶[8]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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