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到21日,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高端学术论坛“新闻工作者权益保障:新中国70年的制度变迁与未来构建”在威海校区举办。该论坛受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资助,由山东大学(威海)文化传播学院联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山东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共同主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暨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郑州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15所高校的知名学者,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相关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新闻记者》《新闻界》《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学术期刊的负责人和编辑共30余人,就新闻工作者权益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度原因及如何完善舆论监督制度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开幕式
学术论坛开幕式由山东大学(威海)文化传播学院副院长张文祥教授主持。文化传播学院院长张红军教授,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顾理平教授先后致开幕辞。山东大学文化传播学院特聘教授贾文山、《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魏建教授出席了论坛。
张红军院长介绍了文化传播学院及新闻学专业的基本情况,表示威海校区新闻学专业已有近20年办学历史,近年来加大师资力量引进和培育力度,教学科研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成为山东大学新闻传播学科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山东大学新文科建设的背景下,校区新闻学专业正在积极探索,尝试开设了“新闻+法学”双学位班。本次高端学术论坛兼跨新闻传播学与法学两个学科,既具有理论前沿性,又反映了国家战略需求,与山东大学新文科建设的导向高度一致。他对各位知名专家学者的到场参会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今后对威海校区新闻传播学科发展给予更多指导帮助。
肖金明院长在致辞中表示,本次论坛是法学院与文化传播学院的第二次合作,希望借此机会推动与各位新闻传播法学界专家学者的进一步联系与交流。第一次合作初步实现新闻与法学专业的交叉融合,致力培养新闻+法学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希望各位专家学者来威海进行学术交流合作,并能为新闻+法学人才培养提供指导。他说,新闻人和法律人拥有共同的价值观,都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新闻行业有自己的伦理和法律规则,是国家和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力量。法律专业也是如此,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本次论坛所探讨的新闻工作者权利,不仅包括职业权利,也包括各项私人权利,这些权利的保障是中国法治的重要领域。在正在发生的一场深刻的法治革命中,法律人和新闻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和社会治理中,促进国家的善治,让每个人、每个群体的权益都得到更好的保护。
顾理平会长代表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认为,在“众声喧哗”的网络时代探讨符合时代精神和法律理念的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为新闻工作者开展新闻传播活动提供权利保障和法律保护是值得关注的重大命题。他概括此次论坛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主题专精”。参会嘉宾均为长期致力于新闻法规伦理领域的专家学者,甚至是跨界学者,对主题有独到的见解,能够在思想的碰撞中产生新的观点。二是“小型专深”。此次论坛聚焦一个具体的主题,沿着从历史、现实和未来层面,或者从个体、团队到国家层面进行讨论,更能深入地进行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三是“聚焦关键”。新闻工作者权益保护问题是新闻界长期关注且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尚未形成真正的共识。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和媒体融合的不断深入,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冲突加剧,寻求规范之道迫在眉睫。因此本次论坛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祝愿论坛结出智慧之果。
主题演讲
论坛主题演讲环节由《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魏建教授主持,我国著名新闻传播法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特聘教授魏永征,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兼职教授、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务处处长徐迅,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展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绚教授等四位嘉宾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魏永征教授通过对《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三编)中涉及新闻报道的四个条款基本内容和特点的分析,探讨了传媒法治与“新闻”定义及记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徐迅教授通过对一个司法判例的介绍和分析,比较了网络媒体在内容传播方面的自律机制和传统媒体的业务守则,提出保障记者权益固然重要,行业的理性与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更具本质意义。展江教授通过对大量的媒体人经济犯罪案例分析,展示了媒体人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以及和其他职务犯罪的异同,分析了媒体人经济犯罪研究四难题,认为媒体人经济犯罪正游走在失德与犯罪之间。陈绚教授从近期发生的拟真拟像新闻出发,探讨了拟真拟像的定义、拟真拟像传播中容易出现的伦理困境以及拟真拟像新闻需要遵循的伦理底线等问题。认为在微时代媒体应当尊重新闻事实的有限性,不应过度放大私人领域的信息,对拟真拟像新闻保持克制。
论坛一的主题是“新闻工作者权益保障的现状与问题”,由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传媒研究中心主任、《新闻界》总编辑邓树明主持。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李丹林教授,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吴飞教授,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林爱珺教授,山东大学文化传播学院特聘教授贾文山等4位嘉宾先后发言,顾理平教授进行了评议。
论坛二的主题是“媒体变革与新闻工作者权益保障”,由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员、《新闻记者》主编刘鹏主持。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王天定教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制片人、主任编辑王宝卿,《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冯建华,四川师范大学教授、郑州大学特聘教授庹继光等5位嘉宾先后发言。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夏倩芳教授、著名媒体律师富敏荣和展江教授分别进行了评议。
论坛三的主题是“新闻工作者权益保障的可能未来”,由《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审丁秀菊主持。知名媒体律师、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张治中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彭桂兵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传播学院阴卫芝教授(委托李小趣代发言)、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孙江教授(委托何静、王子睿代发言)先后发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顾问周冲进行了评议。
闭幕
在学术论坛闭幕环节,魏永征教授、陈绚教授先后致辞。
魏永征教授对此次论坛给予高度评价,并对论坛进行了学术总结。他认为,此次论坛并非从一般意义上讨论新闻记者权益,从而讨论制定相关法律来保障新闻记者权益,而是在新的网络传播环境下探讨新闻工作者权利关系的变化。具体而言,如今被称作新闻“液化”的时代,新闻传播的界限模糊化,新闻信息传播平面化,在这种新的时空背景下,如何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权益便成了一个全新的课题,具有重要意义。各位专家学者从一体两面探讨记者权益保障,既肯定其权利,也强调应承担的义务。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专业记者并不是可以不要了,而是显得更加重要,因此明确媒体和从业者的业务规范和责任更有意义。各位嘉宾谈到了新闻工作者的各种权利,涵盖面非常广,不仅谈到一般意义上的表达权、监督权,还涉及消息来源、线人的权利以及公众自主发布信息的权利。嘉宾的发言涉及到网络传播时代存在的最新问题,包括机器人新闻中的算法偏见问题。还关注了新闻传播法领域的最新事实,如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国家网信办5号令新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具有很强的前沿性。与会嘉宾还采用了翔实的案例加以阐述,这些案例具有重要的启示,后续还可以继续深入挖掘和研究。
陈绚教授在致辞中结合自身讲授媒介伦理与法规课程25年的体会,谈到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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