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北京不存在收紧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且欢迎并协助外国记者完成在京采访,包括到繁华商业街区的采访。前提是,记者在京采访须依照中国有关法规,提出申请并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这是中新社记者6日在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获悉的。 有记者在发布会上问:“北京重申外国记者在京采访前需征得被采访人和单位同意,是否意味着537号令失效、北京收紧外国记者在京采访规定?” 据悉,为了便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促进国际交往和信息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国务院537号令)自2008年10月17日起实施。按照条例,“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外国记者采访时应当携带并出示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短期采访记者签证。” 北京市外事办副主任李洪海在发布会上表示,北京不存在收紧规定,最近重申外国记者在北京繁华商业街区采访需事先向当地管理部门递交采访申请、征得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这和537号令规定是一致的。同时,这也是向外国记者明确如何征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同意的方法和步骤。 他强调,北京欢迎并将协助外国记者完成在京采访,包括到繁华街区的采访。但根据537号令规定,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报道,不得进行与其机构性质或者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 针对外国记者在发布会上不断追问“北京采取阻挠性措施”的事宜,北京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惠在发布会上表示,非常同意美联社记者关于“来京采访,不是来京制造新闻”的说法。 她表示,自己从事新闻工作20余年,深知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她感谢外国记者将中国,包括北京的形象向世界传播。同时重申,外国记者在华采访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 北京官方说,近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环境日益宽松。据悉,报名采访目前正在召开的中国全国“两会”的中外记者超过3000名。其中,外国记者有800多名,港澳台记者约44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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