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传媒教育网 新闻聚焦 查看内容

郑重声明:有不法分子伪造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撤稿邮件”,请各互联网企业注意防范

2019-10-30 23:05| 发布者: 刘海明| 查看: 71| 评论: 0|来自: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摘要: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95GN6_lLfBNCj2QpfHDcg

近期,我中心陆续接到互联网企业反映,收到发件人显示为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地址显示为[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等的“撤稿指令”邮件。我们在此严正声明,我中心从未通过以上渠道向互联网企业发送所谓撤稿、删帖指令。

      

经核实,[email protected]确实是我中心官方公布的专门受理网民举报的工作邮箱,只用于受理举报,从未用于其他用途。后缀为cac.gov.cn的邮箱,是中央网信办工作邮箱地址,也从未用于举报处置工作。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通过篡改邮件传输协议,伪造出各种显示发件人为官方机构的地址,冒用我中心名义通过向互联网企业“下达指令”,谋取不当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我中心月均受理网民举报10多万件。对于网民举报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线索,我们有严格规范的受理、研判、处置流程,以及专门的内部工作系统。需要各互联网企业处置的举报线索,将通过平台系统或公文流转渠道向各地网信办、各企业转交,确保及时规范处置。

     

冒用网信部门名义向互联网企业发送邮件指令,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规定。互联网企业或个人如收到类似邮件,不要轻信,可联系我中心或属地网信部门求证,并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转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20191030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