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中心陆续接到互联网企业反映,收到发件人显示为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地址显示为[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等的“撤稿指令”邮件。我们在此严正声明,我中心从未通过以上渠道向互联网企业发送所谓撤稿、删帖指令。
经核实,[email protected]确实是我中心官方公布的专门受理网民举报的工作邮箱,只用于受理举报,从未用于其他用途。后缀为cac.gov.cn的邮箱,是中央网信办工作邮箱地址,也从未用于举报处置工作。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通过篡改邮件传输协议,伪造出各种显示发件人为官方机构的地址,冒用我中心名义通过向互联网企业“下达指令”,谋取不当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我中心月均受理网民举报10多万件。对于网民举报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线索,我们有严格规范的受理、研判、处置流程,以及专门的内部工作系统。需要各互联网企业处置的举报线索,将通过平台系统或公文流转渠道向各地网信办、各企业转交,确保及时规范处置。
冒用网信部门名义向互联网企业发送邮件指令,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规定。互联网企业或个人如收到类似邮件,不要轻信,可联系我中心或属地网信部门求证,并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转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2019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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