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蓝翔因侵犯肖像权,判赔17万元。
网络配图
2017年11月,各大网络平台广泛传播着标题为《学习......哪家强?山东蓝翔......》《蓝翔技校开招......学生,看名师资料尴尬癌都犯了》的文章,文章中含有利用电竞选手、知名主播韩某某肖像制作而成的广告。
该广告图源于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原名: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相关专业的官网,系蓝翔学校未经韩某某许可擅自制作并发布。
韩某某随即将蓝翔学校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3日,法院审理后认定蓝翔学校构成侵权,故判令:被告蓝翔学校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持续72小时,并赔偿原告韩某某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7万元。
蓝翔学校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8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宣判后,该主播工作室微博发布博文:“两年的诉讼之路,一方面想为自己争口气,另一方面也希望给同行们开辟一条维权之路。望所有努力的人都能被尊重。”
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新浪微博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无法联系作者
编辑:陈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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